這世間是有神存在的。
並非白色教會聖典所宣揚的全能全知無上唯一真神,而是自古早年間起就在人類社會當中長存的。
名為想象力的神。
不分地區,不論民族與文化。古往今來人類各族創世神話當中往往都會有“神以自身的模樣造人”的說法——人乃是萬物之靈長,凌駕於其它生物之上,具有優越感的一種高等存在。
即便是在後面與其它四大種族有了接觸,這種說法依然有許多人堅信不疑。
神應當是具有人類外形的。不是精靈不是獸人,也不是矮人和侏儒,而是人類。
因為人類才是真正的神之子。
但這又引出了第二個問題——人類有許多個民族,高地人和拉曼人不一樣,拉曼人和阿布塞拉人又不一樣。那麼誰的神才是真神?
所有人自然都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他們先下了這樣的結論,然後開始書寫聖典與神話。一代人接著一代人,無數人類社會精英窮其一生,為了證明這一切而踏上了充滿鮮血與死亡的征程。
傳教這個詞彙,從最初誕生開始就與征服還有戰爭緊密聯絡。
即便是號稱比起原始多神教更具有優越性的白色教會,那跨越千年的歷史也充斥各種死亡與內鬥。
這種做法在如精靈這樣不明白信仰是何物的外族看來顯得荒唐而毫無意義,但人類卻憑藉著自己的想象力對此深信不疑。
多神教的信仰是野蠻的——白色教會的聖典如是宣言著。
講究人牲獻祭,充斥著血腥與暴力,是野蠻而殘酷的原始信仰。
許多人對此深信不疑,從而在斬殺異教徒的時候更加果斷。
他們全是該死的野蠻人,不皈依白色教會的信仰,就應當全部死光。
事實自然並非如此。
或許一部分與戰爭相關的神明確實涉及獻祭,但若我們尋根溯源,去到一切還很單純的年代裡。
所謂的神明,其實不過是人類以自己想象力所創造出來的。
可以傾訴的物件罷了。
廣闊無垠的天空大地與海洋難以成為交流的物件,它們顯得過於龐大又殘酷,人類夾在其中掙扎求生無比羸弱。因而人們渴望有一個具體的物件,一個可以溝通可以向其祈禱的角色。
一個與人類相似卻掌握了天空大地與海洋的存在。
一個神明。
創世神話所講述的東西,從事實層面來說很可能是反過來的。
神之所以具有人的形象,不是因為人是神以自身的形象創造出來,而是人以自身為範本,佐以想象力和渴求,創造出了神明。
因為有需求,所以祂們出現了。
先是司掌風調雨順的神明,因為人們需要農業上的順暢;而後是司掌智慧與社稷的神明,因為人們需要安居樂業社會發展。最後當司掌戰爭的神明出現時,人類開始以各自神的名義發起戰爭。
這一切在白色教會崛起之後自然都被禁止了。
神明不可能是分離的,各種司職宛如人類一般的東西是偽神才對。所謂真神必定是唯一又全知全能的。
強大的號召力和統一起來的信徒使得一神教信仰迅速崛起擴大,而在他們具有了絕對影響力的地區,過去的傳統信仰這些凝聚了人們各類需求的神明故事,自然也被完全地禁止。
可人們依舊需要它們。
唯一又至高無上全知全能的真神高高在上,教會的聖典裡頭又宣揚贖罪理論。認為一切受苦受難都是因為本身存在罪業,需要透過祈禱來獲得寬恕。
如過去那般直接祈禱期望有某種神力改變一切的做法,是可恥又愚昧的異端想法——可禁止改變不了人們依舊需要的事實,而來世的贖罪也無法將他們從今生此刻存在的困境中拯救。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