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你離開的光陰,等待黎明,湮滅你——”聚光燈下,嗓音在及不可無的伴奏之中悄然起伏,“那條可悲的魚。”
最後一個音落下,最後以吉他的兩道單音予以結束。
全場寂靜。
若說這一首,給眾人帶來的是初戀的甜蜜,那麼,則是一種悲哀的冷寂。
太過於輕快,以至於模仿人眾多,雖說大師姐唱得比許多人都出彩,但是質疑的聲音依然存在。
可當結束,現場方才那些冷嘲熱諷的人,終於心服口服。
下一瞬,不知哪裡有人帶頭鼓起了掌。
現場霎時響起雷鳴般的掌聲。
施媚低頭看了看手背上的腕錶,淺淺勾了勾唇,輕聲道:“謝謝。”
“可以點歌嗎!”
“我想聽!”
“我想聽。”
“……”
“不好意思,”施媚把吉他的電源摘下來,看著底下,“只有兩分鐘了,不夠唱一首歌。”
一句話,全場登時間炸了。
“這才唱了兩首歌吧?就不唱了?”
“老子花錢過來可就是為了看你唱歌的,你這麼快就到點不唱了,浪費老子時間?”
“不行,再唱幾首吧!”
“對啊再唱幾首,你一束花多少錢,我給你送花!”
酒吧要求駐唱歌手唱歌的時候,是必須要給錢的。
只是這個錢,不叫點歌費,也不叫小費,而是你託服務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去‘買花’送給歌手的。
自然,這個錢也不會真的拿去買花,而是歌手與酒吧各分一半。
施媚看著底下嘈雜一片,輕輕吹了聲口哨,道:“我跟老闆可說好了,一天只唱十五分鐘,現在還有一分十七秒,我可以跟你們互動一下,你們可以問我問題,時間到了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