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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節_第六百八十一章我去搶點錢 (第1/2頁)

教書先生姓包,是一個上嘴唇留著小鬍子的瘦高個,老鼠眼睛,小鼻子,整個人都顯得小裡小氣的。他說話喜歡陰陽怪氣之乎者也,外加搖頭晃腦不亦樂乎。騎著毛驢,挎著長劍,穿著一聲白色的土布長袍,一邊走路一邊剔牙。

他們從四川黔中郡出發,前往長安,路途不可謂不遙遠。但如果直入子午谷,也就是七八百里的路程吧。林強一個人騎馬兩天肯定能到。但帶著這麼個拖油瓶可就沒譜了,他走的好像散步一樣。

而且走走停停,不斷地教林強認字。

“沒想到你一個新羅來的蠻子居然還挺聰明,對我們天朝的文字居然一學就會,一點就通,我稍微對你有點刮目相看了。”

林強當然學的很快,因為他本來就有基礎。雖說唐朝的文字和現代的簡體字差別不小,但基本上都還有影子,而且裡面也不乏簡體字的存在。這一點林強心裡有數,就像王羲之的蘭亭序,裡面也寫了很多的簡體字。

至於說古文古詩什麼的,林強大小也是個高中畢業,基礎還是有一些的。偶爾給包世貴秀才搞一兩句出來,這傢伙的臉頓時就綠了。

“好好好,沒想到你這個蠻子還有些文采。不過沒用,我聽說了,這一次的比武招親,最後的目的是要為攻打新羅選拔人才,你說你一個新羅來的蠻子,怎麼可能入選呢?”

林強聳了聳肩膀:“天朝有很多高句麗的將領,都當了羽林軍的大將軍了。而且,我現在不是新羅人,我是陳家村的陳孝恭,你最好記清楚一點,我們可是付了錢的。”

“我不會出賣你的,那不是聖人知道。”包世貴摸著鬍子冷冷一笑。

他倆就這樣一邊說一邊走,磨磨蹭蹭磨磨蹭蹭,大約走了十五天的時間才到了陳倉,又走了五天的時間才進了長安城。

當然林強也不是特別的著急,因為他的文化課的確沒有學好。尤其是用古文寫文章,難度實在有點太大了。幸虧那個比武招親是一個月之後才初選,最少要三個月才結束,所以走得慢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你瞅瞅這個名字取得,一聽就不讓人待見,紅苕公主,聽著跟地瓜一樣呢。”在進入城門之前,包世貴又看了一遍門口貼著的告示,一邊看一邊晃腦袋。搞得城門口的衛兵盯著他看了半天了。

宏偉的大唐都城長安,在方沐月的記憶中是這個樣子的:林強的眼前一片雉堞連雲,整個城牆高達五丈,垛口、箭樓、馬道上面旌旗蔽日,甲冑鏗鏘,閃光的刀槍都能把人的眼睛給亮瞎了。

一會兒就有一匹驛站快馬絕塵而來,衝入城門,大聲喊叫:某某在草原打了勝仗;某某在青海又損失了幾千人馬;西突厥搶劫了朝廷的多少多少綢緞,這些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把人群搞的稀里嘩啦,一團亂麻。

“朝廷在西北總是打敗仗嗎?”林強牽著馬往裡面走,一邊跟牽著驢的包世貴說話。這些事兒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因為唐高宗時代對吐蕃強大,唐朝這邊開始連續打了好幾次的敗仗,連薛仁貴都損失了二十萬人馬嘛。

“說話小心點,別讓被人聽見。”包世貴立即囑咐他。然後他倆接受檢查,陸續的進入城門。林強的身前身後吵吵嚷嚷,有很多西域和草原,甚至於黑人白人的客商,說著無數種連他都根本聽不懂的話。

“皇帝陛下有旨通告各府道衙門,三月之後,如果紅苕公主不能選出夫婿,即可前往吐蕃和親,欽此!”一匹快馬吆喝著這樣的字句,迅速的從林強身邊衝了過去。那陣風差點把包世貴吹走了。

“看看吧,紅苕果然不被待見。”包世貴趕緊領著林強去找客店投宿。

長安城極盡奢華,城內街道寬闊,建築雄奇,城內又四十八坊,坊內有街道縱橫相貫,買賣鋪戶,茶樓酒店,樂坊青樓,鱗次櫛比。庭嵌金珠,戶盈羅綺,真可以說是天上人間。

皇城位於長安正北方向,金碧輝煌,殿閣層層,飛簷斗拱,勾心鬥角,覆壓數十里,威嚴端莊,隔離天日,無疑必然是城內最雄偉,也是最牛掰的建築了。誰要是敢超過了它,誰的腦袋就要掉了。

皇城東側宣化坊,是著名的花街柳巷,也是富人區。包世貴非要拉著林強跑到這裡來投宿,而且是投宿的“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翻譯過來就是天字第一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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