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與女方經人介紹,於一九七九年定親,一九八零年年底登記結婚。
現因男方在婚姻中出現重大錯誤,不可原諒,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
現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女兒江男,離婚後將由女方蘇玉芹撫養,男方江源達自願支付女兒江男所有開銷,學費、生活費、以及將來女兒江男要結婚時的所需費用。
三,男方自願放棄婚後存款,存款全歸蘇玉芹所有。
四,男方自願放棄名下房產,另:三個商鋪將過戶到女兒江男名下,男方江源達只有使用和收益權,無買賣權。
以上,我們自願協議離婚,完全同意本協議內容。
蘇玉芹在看到這協議書時,她愣愣地看向在收拾碗筷的江源達,十分意外。
而繫著圍裙的江源達,臉上甚至還帶出點兒笑容道:“店鋪真不能給你,你不會經營,我去掙錢,掙了給咱閨女,一年一給,完了你再攢著。”
蘇玉芹問:“三百多萬,幾處房子和庫房也很值錢,你一分都不要了?”
“不要了。
蘇玉芹,先說,對不起了,以前、昨晚。
我這樣的糊塗蛋,就該淨身出戶。
我也想開了,我好好的,你也好好的。
你現在要是覺得難受,咱倆就抓緊辦,我不能不是人還硬拽著你。
錢嘛,我信你不會亂花,比信我自己還信你。”
江源達刷著碗,又笑了笑,像和客廳裡的蘇玉芹在心平氣靜嘮嗑一樣道:
“還有,我合計過了,呵呵,可能我這人有點摳門,啥事都愛合計。
昨晚,我就問自己,打比方,我問自己,如果馬上就要死了,錢給誰放心。
給閨女是一定的,可她還沒滿十八,小孩子也沒定性,那我最放心的就是你。
都交到你手裡,你是又能管孩子,又能管我爹。”
說完,他就接著刷碗,但蘇玉芹卻不贊同了。
她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心理,心難受到給錢都不要,又犯傻一般倔強道:
“不能這麼分,我……”
她那句她來寫還沒說出口,家裡電話就響了。
蘇玉芹握著電話傻在那,打電話的林雅萍也在說了兩句後沉默了。
江源達有點兒疑惑,探頭問道:“怎麼了?是爹孃那有什麼事兒嗎?你說話啊。”
這回蘇玉芹終於直勾勾地看他了,終於表情不再平靜了,她在回想剛剛江源達的假設。
“咱鄰居劉姐,剛沒了。”
江源達立刻僵在原地,不是能治好嗎?咋說沒就沒?
過了十幾秒才問道:“她只比你大兩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