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吳晚榮今天是有備而來。
他的問題一環接一環,雖然沒有一擊致命的效果,卻也能很好地帶動風向標,讓齊大郎在百官面前丟人現眼。
內閣首輔梁大人,就是這麼叮囑的。
至於其目的,應該就是想把齊譽拉下馬來,讓他提前致仕,逐漸淡出官場。
然而,梁英忠卻是沒有料到,吳晚榮的這麼一問,卻是將他自己給暴露出來了。
齊譽只是略作推敲,便得出了這個結論。
在前兩天時,皇上才剛剛提起過,梁英忠那廝曾在暗裡調查過自己,如今同朝站班,他便迫不及待地放出風來了。
可以說,前後很容易聯絡起來。
不過,齊譽對此還是頗感意外,甚至有些措手不及。
不光是他,就連皇帝都是微微一驚。
像這種性質的事情,怎可放在大庭廣眾之下來講呢?萬一圓不了場,就要公事公辦了。
對於齊譽來說,既然被公然質問,那就得正面地做出回應。
絕不敢輕視之。
那,應該怎麼回呢?
從律法的層面上來說,無論你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只要是私造火器,都屬於是違法行為。輕者罰俸警誡,重則會革職查辦。
所以,這事絕不能從律法的角度進行解釋,否則,就有可能掉到梁英忠所挖的坑裡。
若不從律法上進行回應,又該做何解釋呢?
驀地!
齊譽突然想起,皇帝在之前時和自己說過的話。他言,正是基於尋回傳國玉璽的考量,所以他才默視了瓊州的軍事發展。
從他當時的語境上來看,確實沒有反對的意思。那可不可以理解為,自己是得自於天子的授意?
嗯,邏輯上倒也能夠說得通。
於是,齊譽便向皇帝投去了‘求援’的目光,與此同時,也向吳晚榮回道:“吳大人,想必你也聽說了,齊某在去瓊州赴任之前,曾得到了陛下御賜的便宜行事權利。而在我抵達瓊州之後,便依照此權審時度勢,靈活處置,以穩定住南洋之局。發展火器,便是其中之一。換言之,發生在瓊州的所有事物,都是得自於陛下
的授權,我是遵旨辦事,又有何不妥呢?”
“這……”
吳晚榮聞言愕然,直接怔在了那裡。
要知道,在眾多權利當中,唯獨這‘便宜行事權’的介面最難界定,它的範圍可大可小,又沒有定數可言,誰都住摸不透。
不過,皇帝擁有其最終解釋權。
故,在齊譽說罷了之後,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聖案之上。
皇帝幾乎是不假思索,立即就做出了表態:“朕既然賜予齊譽便宜行事權,那就要認可他的相關作為,即使這其中存在什麼差差點點,也不宜太過糾結。常言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說得就是這個道理。”
這席話,說得有點模稜兩可,既沒有做出肯定,也沒有表示否認,一句不宜太過糾結,就算是下了模糊的蓋棺定論了。
呃,真是怪哉!
吳晚榮是一臉的懵叉叉,在他的印象裡,皇帝素來提倡強幹弱枝,而如今齊譽研發火器,他居然選擇了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