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欲知的資訊,在達成目的之後,他親手殺害了那名老人。
說到這裡,案情基本上算是明朗了。
齊譽表面上古井無波,心裡頭卻是要滴血了,敢殺我的工匠,你小子死定了!
“先把石遜收監,待忤作驗過了屍身之後,再行宣判!”
“是!”
接下來,就是提審正主庸王了。
其實,就當下的案情來說,已經接近明朗,並不存在什麼大的疑問。
此時再提審庸王,意義已經不大,無非就是走個過場,驗明正身而已。
即使他有罪,也不是齊譽能夠拍板定案的。
皇族的案子,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甚至是宗室,在多方的互督下進行會審,最後再由天子進行聖裁作出定論,哪是地方官可以摻合的?
鑑於此,齊大人選擇了以禮相審。
怎麼說呢?
讓座、看茶、甚至是奉上水酒,搞得就跟那招待貴賓似的,至於案情的東西,卻是半點沒談。
“咱們沙場上為對手,坐下來為朋友,不以成敗論英雄。”
“成王敗寇漫相呼,直筆何人縱董狐,齊大人,咱們名人不說暗話,你這酒裡沒毒吧?”
“我先乾!”
“嗯,是條漢子!”
拋開個人恩怨不說,就庸王的魄力,絕對稱得上是一代梟雄,給他這樣的尊重,倒也不算矮了自己。
目前已經驗明瞭正身,此人確是庸王無疑。
酒席過後,齊譽便委婉下令請庸王‘暫住’,待廟堂聖意到達之後,再做他議。
然而到了這裡,事情還不算完。
在府衙的二堂處,齊譽又專門喚來了司獄司,並對他吩咐道:“王爺所住的牢房,你需要做些特殊處理,比如說在牆面上,要覆以厚厚的木板,以防其撞牆自殺,地面上也要大力夯實,以防其挖掘越獄。牢房之內,絕不能有銳器、利器、綾條等物,以防其自殘或者是上吊短見。呃……還有,牢房內也不能放置臉盆之類的器皿,以防止他洗臉而死……”
總之,在押解返京之前,庸王必須得好好地活著,期間若是出現了什麼差池,自己可是要承擔責任的。
至於他離開瓊州之後能不能活,那就另當別論了。
自己可是實實在在抄了他的家,萬一這事被大理寺給審出來的話,那些大金磚豈不是要充公了?
所以,絕不可能讓庸王平安抵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