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強把他那提前準備好,拿來裝逼的公文包,擺到了桌上。
然後。
“嘩啦!”
他霸氣的一拉,便把公文包的拉鍊給拉開了。
裡面,紅豔豔的,全都是百元大鈔。
這公文包裡,滿滿當當的,裝了整整一公文包的錢。裡面足足有,五十萬。
當然,這些個錢,全都是向強提前去取來,放進公文包裡的。
目的,自然就是在今晚的同學會上,把它們全都拿出來,好好好的,裝一個,大大的逼啊!
畢竟,好不容易當了大老闆,成了同學裡混得最好的人。要是不把這個逼裝夠,自己這些年,不就等於是,白混了嗎?
“我今天出門,也沒帶什麼錢。包裡,也就這五十萬。今晚,大家玩個盡興。五千塊一杯,五十萬,你們可以敬我一百杯。有本事,就來拿!”
一杯酒半斤,敬一杯就等於是要喝兩杯。
兩杯酒加起來,那可是足足一斤啊!
敬他一百杯,那不就等於是,自己要喝上兩百杯嗎?
兩百杯酒,那可是一百斤啊!
別說一百斤酒,就算是一百斤水,也沒有誰,是有本事能,咕嚕咕嚕全都喝進肚子裡的嘛!
說完這話,向強立馬就用得意洋洋的眼神,看向了剛才敬他酒的胡大可,得意洋洋的說。
“現在規矩已經立好了,你要想敬我的酒,可以來。不過,我們得先把話給說清楚。那就是,敬我酒,一杯不要來,至少也得,三杯起敬。”
三杯起敬,那就等於是說,誰要是敬他的酒,得一口氣喝三斤。
在場的人,那是誰都沒有這樣的本事,一口氣喝三斤的嘛!
喝了,不得直接醉死啊!
估計,都來不及去醫院洗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