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對那個irs的人動手嗎?為什麼自己人會發出這樣的動靜?
跑過一個轉角,他們看到了。
預想之中,本應該已經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或者屍體正在逐漸變涼的林宇,是現場唯一一個站著的人,手中拿著一柄格洛克17,槍口對準半跪在地上的屠夫。
“住手!”
“砰!”
火狐的喊聲剛剛發出,林宇手裡的槍便響了,於是屠夫那壯實的身體直接向後轟然倒下。
“你看看你,沒事大呼小叫什麼,我本來沒打算開槍的。”林宇淡定收回槍,對火狐說。
“你……你怎麼敢?!”火狐的身體因為劇烈的憤怒而顫抖著,再見到這一幕時,他的手裡就已經拿上了槍,此時正對準林宇。
“身為一個執法人員的我正在執法過程中忽然被人偷襲,然後我執行正當防衛,這不是相當顯而易見的事情嗎?”林宇反問。
“你這個該死的……”火狐還沒來得及說話,修理工也看到了這一幕,怒而掏出槍來對準林宇開槍。
槍響。
一共三聲。
但並不包括修理工手中的槍。
林宇開槍的速度,要遠比修理工的速度快得多。
這絕對是在美國工作的執法人員必備技能之一。
美式居合的速度決定了存活率。
至於偶爾會有誤差,那又有什麼關系?
頂多是辭個職,然後換一個部門上班罷了。
只要不是白的,問題不大。
當然,修理工是個白的。
但林宇屬於正當防衛。
當正當防衛與美式居合相結合起來的時候,一切都是那麼無敵。
“……”修理工半句話都說不出來,便直接倒在了地上,與屠夫等人作伴去了。
“那麼,你要對我開槍嗎?”林宇禮貌性地詢問火狐。
“……你到底是誰?”火狐只感覺手腳冰涼。
剛剛一共響了三聲槍。
火狐開了一槍,林宇開了兩槍。
順序是,林宇——火狐——林宇。
不得不說,火狐的技術相當高超,在林宇開槍之後他也開槍,但瞄準的並不是林宇,而是林宇射出去的那發子彈,兩枚子彈精準地在空中相撞!
但林宇幾乎是緊接著又開了一槍,火狐想要再次攔截的時候,已經反應不過來了。
火狐明白,一個普通的irs行動專員,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槍法。
樸實無華,卻快得驚人,準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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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兩章要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