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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真實體驗 (第1/2頁)

兩歲,開始識字,三歲時,就會寫字。四歲,已是詩詞三百首。五歲,大學倒背如流。六歲,琴棋書畫已學其二。七歲,四書全會。八歲,殿試奪魁。九歲,四書五經,全會貫通。十歲,幾國學子齊聚,名列第一。十一歲,挑戰儒學世家,不落下風。十二歲,再無敵手。

也難怪身體會這麼差,前後十年,一直都在學習之中。基本上都沒有出過門,比大家閨秀還要大家閨秀。身體不差,那才叫怪呢。

也難怪玉梅麟一出手,眾人皆石化。一個從小泡在書堆里長大的人,竟然會武功。估計,比活見鬼了還要讓人不可置信。

同時,對於自己現在所處的環境,玉梅麟也有了解。他現在所處的環境,是一個叫做古風國的地方。位於西南方,乃是三國之首。另外兩國,分別是:臨雲國,淮曦國,其實力不相上下。

至於這些人,為什麼要殺這一具身體的主人?想必,和那位公主有關。

對於人才,想來沒有一個國家會嫌多。然而天才,在這個世界上可以說,少之又少,甚至還可以說是稀有,都不為過。

想要抓住這樣的人,不被其他國家搶走。唯一的辦法,就是聯姻,捆綁在一起,不信你還會走。

古風國皇帝又不是傻子,自然是要搶佔先機。就在這個傢伙剛滿十二歲的時候,下旨,將自己最寵愛的女兒,凌溪公主,許配給了這個傢伙。

雖說那個時候的凌溪公主才十歲。長相還未全開,甚至,還有些稚嫩。

可明眼人一看,長大之後凌溪公主,絕對是個美人胚子。至於是不是禍國殃民的那一種,在還沒有完全長開之前,誰也不敢確定,自然沒有人放在心上。

然而現在的凌溪公主,已然十八歲,也許成了大姑娘,可謂是傾國傾城。

不少王公大臣之子,在見到凌溪公主之後,為之傾倒,自然起了別樣的心思。這個傢伙的厄運,從那時候起,接踵而起。刺殺,可謂是一波接著一波。

幸虧這個傢伙不笨,憑藉著自己的智慧,險險躲過。

前後不過一個月的時間,這個傢伙,就已經遭入了十五次這樣的刺殺,一次比一次驚險。

玉梅麟竟有些開始同情,這句身體的主人。

從小到大,不知玩和物,一心只在學習,出盡了風頭。卻不知,早已在懸崖邊,無妄不無妄。

最可笑的是,這個傢伙除了對書痴迷以外,對於別的,一概不感興趣。至於凌溪公主是不是真的傾國傾城,他也都是聽別人說的。

玉梅麟不得不佩服這個傢伙的思維,就算你對書再怎麼痴迷。你好歹也要去看一眼,不是嗎?看看自己的未婚妻,是不是真如傳聞那般好看。

人嘛,總有那麼幾分好奇心,而這個傢伙卻是個例外。任你長得天外飛仙,我就是紋絲不動。

就算知道自己因何被追殺,也就那麼擋著,全然沒有一絲好奇心。為了一個女人,追殺自己,順帶搭上自己的命,值不值得?

玉梅麟是回答不了,不過能回答的人已經死了。

想來,他們認為值得。要不然,明知刺殺,一旦被查出,有可能會死,依然選擇這樣做,這便是最好的答案。

想通了這些之後,玉梅麟連一個眼角,都沒有留給在場發呆中的眾人。縱身而起,消失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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