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的生日時,我許下了一個生日心願。
老實說,我本人已經將當時的情景忘得一乾二淨,只是每年生日,父母都要將那事重新提起一番,藉此來取笑我。
逐漸的,我便對父母所描述的情景,刻進了心裡。
住在隔壁的月君與我是同一天生日,我是上午九點出生,聽說那是一天之中,櫻花最美的時刻,因此雙親為我取名“紗倉”這個象徵櫻花的名字。
月君是晚上九點出生,我足足年長了他十二個小時。
而對於當年尚且年幼的我們,12個小時是足以比肩以“年”為單位的時長的,因此有那麼一段時間,我總以他的姐姐自居。
至於我們是從何時開始,經歷了什麼變得要好,才逐漸形影不離。
那種事,哪能一一記得。
就像用筷子夾菜,用勺子舀湯一般理所應當。
從我出生的那天起,就有那麼一名男孩兒時刻圍繞著我,我又哪會去深想這其中的緣由。
至於今後會“分開”之類的念頭,更是連一秒鐘都未曾有過。
那個時期的我們,大腦裡似乎沒有“個體”的概念,用稍稍肉麻的話來說,就是不分你我。
總覺得連晚上需要各自回家睡覺,都是件十分離奇的事兒。
我想,興許在“青梅竹馬”中,我們也是稍顯奇特的那類。
……
……
大概是小學二年級,我開始意識到,月君是個非常受歡迎的男孩子。
每天在經過學校鞋櫃的時候,總能瞧見他的鞋櫃裡邊兒掉出三四封信件出來,表皮無一不是粉粉嫩嫩,用圓形字寫著他的名字。
他會紅著臉將這些信全部收進書包,我光是看著便感到些許羨慕。
真好呀,我也想寫信給他。
想看他為我臉紅的樣子。
也許是在一起的時間太久了,我們之間從未有過臉紅心跳的戲碼。
而我也從不覺得他的長相,有多麼令我神魂顛倒。
即便他長得不是現在這幅模樣,我也不會因此離開。
“月君,今天總能一起回家了吧。”
“誒~~可是我和大家約好了今天一起踢球的。”
“可是,我想和月君一起回家,我們好久沒有一起回家了。”
“唔……這樣啊。我知道了,真拿你沒辦法,那紗倉醬先在這等我,我去和徹也說說。”
“嗯!謝謝你!”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意他去不去踢球。
只是單方面享受著他會因我而妥協的幸福感,讓我感受到他將“櫻小路紗倉”放在任何事物之上。
光是這樣,我便快樂得無以復加。
後來,我再也沒有要求他回絕與朋友們踢球。
我會坐在公園裡的滑梯裡面,看他在空地上踢球,等天空變成金黃色了,熱鬧的空地只剩下他一個,再慢吞吞地鑽出來,與他牽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