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琅被他的描述說得腦子發麻,任膺的態度過於輕松,好像完全沒意識到自己已經奪去一條生命。這對這個錦衣玉食、日日聲色犬馬的豪族子弟來說,恐怕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吧?卻不知他杖的是誰的勢,循的是誰的法。
“你胡說!”傅江怒喊道,“兔子是兔子,人是人,這如何能看錯?”
“怎麼不能?兔子是白的,你那哥哥也穿著白衣,我看錯了,不是很正常?”任膺挑眉訝然道。
傅江咬著牙,一時說不出話。
任膺得意一笑,又回頭看向蘇琅,“大人,我朝律法可曾說過,若是過失殺人,只以贖論。要付銅多少,且開個價吧!”這話就是赤裸裸地對傅家的嘲諷了。
“對對對,”楊舟拿著律法,附和道,“《疏議》第三百三十九條清清楚楚寫著:‘諸過失殺傷人者,各依其狀,以贖論。謂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到;共舉重物,力所不制;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擊禽獸,以致殺傷之屬,皆是。’任公子正符合這‘因擊禽獸,以致殺傷’的說法,是過失殺!”
蘇琅輕哼一聲,奪過他的書,“你辦案還是本官辦案?”
楊舟頓時不敢多語。
方才為止,他還以為都督和自己是一條心呢。畢竟任家家大勢大,雖然告狀者也是世家,但是如何取捨還是很顯然的吧?
而蘇琅偏偏就不是那個顯然,他闔上律書,說道,“律法之規定自然無可置喙,可是任膺,你如何證明自己不是故意?傅江,你又能否找到傅家人以外的證人來為你作證?”
“那律法上清清楚楚寫著,我還需要作證嗎?”任膺一臉不解。
“律法是律法,行為是行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律法如何能知人心?”
“可是大人,又如何證明我故意殺人?”任膺不屑地看了看跪在地上的柳家人,“就憑他們的證詞?”
“所以本官才要問傅江,是否有其他證人在場。以及捕快、仵作,是否完好地保留現場的痕跡,仔細查驗過屍體?”
“這……”差役面面相覷,“事實確鑿,我們只是記載了位置和經過,就把屍體帶回來了。”
歷次辦案,也都是走個過場啊。臺上當官的那些好像也不怎麼注重事實證據,都是粗粗看過就放下了。
傅江環視一圈差役,咬了咬牙,再次跪拜道,“大人,當時場內還有其他一同狩獵的人,事發突然,草民沒能把他們帶過來,請大人寬限幾日,讓我們找齊證人再作判決,我們一定能證明任膺犯了故殺之罪!”
“如此,便容後再審。”蘇琅拿起驚堂木,“嫌犯任膺先收押至監牢。”
一敲未下,任膺便叫道,“大人,你這樣放縱他們,若是他們作偽證誣陷我怎麼辦?”
“你若清白,本官自然不會冤枉了你。”蘇琅正聲道,“何況此事由衙門差役經手,你應該信得過吧?”
任膺一愣,似乎以為得到了什麼暗示,笑了笑,“原來如此,那就等大人還我清白了。”
驚堂木一敲,任膺大笑著被差役扶著帶下去,留下滿臉不甘的傅家人。
“大人……”傅江臉上滿是疑慮,似乎在思考蘇琅會不會包庇任膺,正要上前,卻被攔在了堂下。
“公子止步吧。”餘榮走下來,傳達了蘇琅的意思,“都督說辦案期間,不見兩造,以免影響思緒。”
“可是證人……”傅江想說什麼,再次被餘榮打斷。
“你們只管協助官差尋找證人,旁的事,本官也愛莫能助。”
退至三堂,蘇琅私下找來餘榮,“你對此事怎麼看?”
餘榮一頓,詢問道,“都督是問案子,還是問兩家的關系?”
“你知無不言吧。”
那就是都問了。
餘榮斟酌地開口,“世家之間,本有高下之分。傅家雖是百年家族,但一無官職傍身,二無貴戚相助,難與任家相爭。而同為當地大家,任家也不屑於與其計較,只是事事壓其他家族一頭罷了。如今,若說任膺故意殺傅家的人,能找出什麼理由呢?”
“他們最近可有過沖突?”
“下官未曾耳聞。”
“這倒是個疑點。”但蘇琅心中還有一番思量,“莫非只是來震懾本官?”
“此話怎講?”餘榮不解。
蘇琅嘆了一口氣,沒有講下去,只說,“隨本官去查案吧。”
他們策馬行至西郊,找到屍體發現的位置,看到了地上的那團血跡。被叫過來的仵作蹲在地上,指出了傅江倒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