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西寅壓低了聲音,“我估計你就沒見識過。擺席的莊家我都不知道做過多少次了。這次的大席,聽說是有幾個莊家聯手搞的。”
說著,鄺西寅哼了一聲,“也就是這十年我多在西北活動,其他地方才有人冒出頭來。”
孫中原心裡起了些許興奮,“我還沒吃過席呢。跟著您,準保萬無一失。”
吃席,是古玩行裡比較隱秘的行話。
古玩的來源,無外乎兩種,明的和暗的。
明的,也分為兩種。
一種,叫做祖傳。一代又一代,繼承下來,不管什麼年代,老子的東西傳給兒子,兒子又傳給孫子,那都是合法的。老子沒了,兒子想賣,誰也管不了。
另一種,叫做流傳有序,有據可考。歷史上資料裡記載過的,一直怎麼流傳下來的。這裡面,關鍵是民國時期到現在這段時間。因為這其中,建國前和建國後,法律規定是不一樣的。
比如那個赫赫有名的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大罐,是一個荷蘭軍官在民國期間從京城東交民巷買的,然後帶回國,傳給後代,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佳士得拍賣的專家就去看過,當時鑑定為明代的罐子,人家沒拍。
後來在2005年,佳士得又有專家去,鑑定為元青花,於是就把這個裝CD的罐子拿出來拍了,7月上拍,拍出了1400萬英鎊,加上佣金之後,當時摺合2.3億。
假設這個罐子現在的主人要賣,這也是明的,流傳有序的東西,錢夠了就能買,不用考慮其他問題。
明的古玩,交易起來是比較方便的。
但是暗的,那就可能有麻煩。
暗的古玩,大體也分兩種。
一種,就是近一段時間剛挖出來的東西,行裡叫生坑的東西。不管是盜墓也好,工地施工也好,挖菜地挖出來也好,如果東西夠了文物標準,是不準隨意買賣的。
另一種,就是純粹的來歷不明,你不知道它是怎麼來的。反正不是明的。或許是偷來的搶來的騙來的贓物,或許是無意中撿的,或許是稀裡糊塗買來的。
不過,暗的東西雖說不準交易,但是古玩市場太過龐大繁雜,買方又不能件件東西都去考證,所以實際上的交易量還是很大的。
這裡面,有一種,一般真正的古玩行裡的人不會碰,那就是贓物!這樣的東西,如果買賣,那就是銷贓!別的東西都有可能想辦法解釋,甚至可以偽造一套傳承證明,但唯獨這樣的東西不行。
各行有各行的界線,輕易不會觸碰。越線的,不是腦殘手賤,就是不怕進班房,鋌而走險。
吃席,吃的就是暗的古玩,有生坑的,也有來歷不明的。但不管怎樣,擺席的和吃席的,往往都是古玩行的蟲兒,不是生瓜蛋子,裡面一般不可能出現贓物。
即便是吃席,也分為好幾種,有小席,也有大席,大席的“菜品”,多寡倒是其次,關鍵要有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