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森從空間裡翻出兩碗大米飯,配著喪屍大腿,吃得津津有味,讚不絕口。
現在在原主身體裡的是她,她吃喪屍肉,不會對原主的身體,有任何危害,也不會讓原主變成喪屍。
但要是人類吃,變成喪屍,那可是妥妥的。
靈森解決完晚餐後,摸著小隆起的肚子,心滿意足的將東西收回了空間,在店裡搜查了一番,得到一些食物後,便原路返回,回家。
靈森回家上樓梯時,偶遇幾隻喪屍,毫不費力,將喪屍殺完後,繼續爬樓。
來到原主所住的樓層,瞧著走廊上已經幹掉,散發著一股腥臭味的血跡,靈森微微皺了皺眉,隨後來到家門口,翻出身上的鑰匙,開門。
聽到門外鑰匙響聲,坐在沙發上,全身緊繃,手裡握著菜刀,五官精緻英俊的宋飛宇,立刻拿著菜刀站在門後。
當目光瞥見,踏進來的一隻腳,穿著鞋子以及衣服時,宋飛宇頓時鬆了口氣,當手中握著的菜刀放下。
“你回來了,外面情況怎麼樣?”宋飛宇接過靈森遞來包包,先是詢問。
靈森回想著,剛進身體看到的情況,“周圍的喪屍不多了,食物也不多了。”
宋飛宇開啟書包,看著裡面不多的泡麵,以及乾淨的水,緊抿著唇,眼中閃過一抹掙扎。
“是我拖累你了,過幾天你走吧,我沒有異能,你帶著我就是個累贅。”
靈森搖了搖頭,伸手重重的拍了拍宋飛宇肩膀,“阿姨叔叔待我很好,看在是阿姨叔叔的面子上,我不會放棄你的。”
宋飛宇詫異抬頭,“現在是末世,你一個女孩子想活下去都難如登天,要是帶上我,你真的想好了嗎?”
“想活下去就緊跟著我,除非你想死。”靈森直徑越過宋飛宇,捏著發酸的肩膀,回了房間,換掉穿了好幾天,滿是血漬,散發著腥臭味的衣服。
宋飛宇握著書包肩帶的雙手,緊緊縮緊,回想起那日,沒有覺醒異能的嶽沁,一邊哭著,一邊把他,從變成喪屍父母手中拽回來。
黯淡無神的雙眸,漸漸堅定。
“我想活著,我想活下去!”
在房間,正換著為數不多幹淨衣服的靈森,嘴角微微上揚,“先把東西吃了,再過幾日,周圍的喪屍會更少,到時候你若是沒覺醒異能,不管如何,我都要帶著你上路了。”
聽著靈森的計劃,宋飛宇點了點頭,拿出一包泡麵揉碎幹嚼著,拌著水吃了下去。
按照劇情進展,男主覺醒異能,也就這幾天的事了,等覺醒了異能再訓練一下,就能帶著男主上路了。
按照原劇情兩人都死不了,可以放心大膽的上路,後期嶽沁就無辜的喪命了。
現在來的人是她了,喪命倒是不會喪了。
希望女主,可千萬不要在她面前作死,不然以她這脾氣,可能一巴掌,就把女主的腦袋給拍飛了。
原主是個好脾氣的,在接收劇情時,看到不少女主奇怪的騷操作,原主脾氣好,也沒計較。
要是換成她來,估計就想動手了,希望女主自求多福吧,別在她面前瞎蹦噠。
“宋飛宇,我想問你個問題。”
靈森突然好奇,男主知道了女主那種做法後,會怎麼看待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