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大佬在一起討論美學理論,卻讓周圍的工作人員們目瞪口呆。
尤其是隨行的翻譯,可以說直接是傻了。
臥槽,你們在講什麼?
單個詞我能聽懂,怎麼組合在一起我就聽不懂了?
......
因為音樂家們來自於歐洲的各個國家,雖然也都會說英語,但有時候還是需要小語種翻譯,這些小語種的翻譯,除去自身的小語種,也必須精通英語。
李文音一直在用英語與布里克辯論,但辯論的內容卻讓翻譯們集體傻眼。
我好像明白他們在說什麼,但我不明白他們到底在說什麼。
還好大佬自己交流無障礙,不然你讓我翻譯這些詞彙......
可以是可以,但架不住資訊量太大,我腦子轉不過來啊!
詞彙與句式翻譯沒問題。
但.......我翻譯了,但只是字面翻譯,還沒有完全翻譯,雖然我能確認我翻譯的對,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翻譯了個啥。
他們說的都是什麼意思啊?
......
也不僅僅是翻譯。
攝影師是知道兩人正在進行激情的學術爭論。
在一旁拍的特別起勁兒。
但完全不知道兩人在說什麼,更不知道為什麼周圍的外賓都那麼嗨。
要知道,雖然不僅是音樂界,或者說,包含了建築設計,繪畫,雕塑,舞蹈,劇等等藝術類的科目,形式美與藝術美的爭論就一直未曾停止。
並非是只能存在一種,或是誰更NB的簡單爭論。
形式美與藝術美,本身就是不同的東西。
不同的範圍,不同的特徵,不同的定義與實質。
不同的體現方式,創作方式,審美方式。
一般,偉大的藝術作品總是兩者並存同一(非統一)。
所以,再一次看到兩個頂級的藝術家各執己見,在現實中碰一碰,可給其他大師搞的嗨起來。
就好像嘴炮大戰一樣,以前的爭執更多是在網路上,或者隔空喊話,或者作品反擊。
也就是“雲噴子”。
但現在湊在一起見面,現實裡碰一碰,簡直讓人嗨到不行。
可以說,隨便掏開一名圍觀的外賓的心,裡面全是“打起來!打起來!”這幾個字。
......
“感性觀照的形式,才是藝術的特徵!!”
布里克寸步不讓。
“藝術是將感性形象化,用這樣的方式把真實呈現於意識,這種感性的形象化本身裡有一種高深的意義,卻又不是超越這種感性體現,使得概念本身以其普遍性成為可知覺的!”
“美是絕對理性的感性顯現!!”
布里克思緒可以說是非常清晰。
“藝術並不只是對經驗世界的描繪或者複寫,而是情感的流溢!”
“正是這種概念與個別現象的統一,才是美的本質!!才是透過藝術進行美學創作的本質!!”
自從理性的思辨主義被質疑後,更多人開始重視起了直觀的感性。
形式與感性一向是美學中重要的問題。
“不不!藝術是對於現實形象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