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對這一大片亂相額頭冒汗:“尼瑪,老子這是李雲龍攻打平安縣城麼?這晉西北眼看就要亂成一鍋粥了。”
而這種亂局也帶來不少好處,西方記者向來是聽風就是雨的,一有新聞跑的比誰都快,而且老記者們在政府部門多有自己的“線人”。
一條新聞被爆了出來“謝爾頓的電話受到政府的秘密監聽!”。
這事情,控辯雙方早就知道,愛德華等也想考慮從這個方面下手,拿到謝爾頓偷錄的磁帶後幾乎可以坐實。但因為磁帶不清楚,在法庭上也不算太有力的證據。
同時,這個東西是作為秘密武器的,也只能對媒體保密。
可現在媒體自己查到了訊息後,情況立馬不一樣!
毫不誇張的說,全國震動。
這尼瑪還得了?
米國人民最怕的就是政府亂來,生怕政府打著危害國家安全的幌子來限制民眾自由,並且用各種技術手段來監控大家。
按照米國法律,監聽搜查等技術偵行為使用規範嚴格,必須要有法院批准才行。
辯方見形勢一片大好,決定主動出擊,愛德華當機立斷人當即提出繼續開庭,要求控方出示法庭批准文書,以及提供竊聽來的資料,既然案子被炒的熱火朝天,那不利用一下媒體輿論,自己良心會不安的。
一方面是正好藉著這個熱度再加把火,畢竟政府犯法的機會不多,在媒體上攻擊執法者犯法,實在是個很好的切入點,用來攪渾水是再合適不過。
其次,也好繼續拖延一把,音樂節依然處於緊張的籌備之中。
這個竊聽嚴格來說有點問題,屬於合理而不合法的灰色地帶。
對於謝爾頓的監聽雖然沒有法庭的批准文書,但是卻是由FBI局長鬍佛閣下給他的上司聯邦司法部長克拉克·拉姆齊寫了一份備忘錄,要求其批准在保衛猶太人同盟成員的電話機上裝竊聽器。
理由是“這是當今米國最好戰的親猶太人組織”,並表示“白宮已表示關切”,由於“同盟的活動”可以造成“美國在國際上的尷尬局面”。
援引了因為“組織具有國際背景且案件結果可能有跨州和跨國影響,所以FBI有確定管轄權”以此可以繞過法院的批准直接進行竊聽的條款。
巴赫魯揚·索羅金在法庭要求法官裁決,竊聽屬於非法行為,因為沒有法院的批准文書。
巴赫魯揚慷慨激昂的說:“不管保衛猶太人同盟有什麼樣的觀點,它只是一個國內組織,儘管胡佛閣下認為組織的目的是為猶太種族的利益效勞,但同盟沒有得到任何國際和國內組織的支援,甚至連以色列政府都加入了譴責活動,所以這真的是一個國際組織麼?而根據最高法院的判例,任何針對國內組織和個人的竊聽行動都必須要有法院的授權,否則即為違法!”
所羅門立刻站起來“毫無疑問,保衛猶太人同盟就是一個國際組織,原因如下:”
還沒等他洋洋灑灑。
阿諾德法官卻打斷了他:“你是想說有人想對,竊聽猶太人保衛同盟活動情況與美國的國際關係厲害攸關提出異議?”
所羅門:“是的,否則我臉上就不會那麼嚴肅了。如果法庭裁決這不是一種國際間的關係的偵訊,而是一樁國內偵訊情況,那麼……”
阿諾德法官:“我就是這麼裁決的!這是國內組織!”
所羅門:“不”
阿諾德法官“請尊重法庭的裁決和法律的尊嚴。”
所羅門“……”
這回輪到愛德華他們搞不清楚情況了,嚴格來說,在國內還是國際組織上的一番出擊只是障眼法,自己都覺得理由非常強詞奪理,為此特地派出開局就點滿了“睜眼說瞎話”技能的巴赫魯揚。
真正目的是以此為藉口申請聽到政府方面所有的竊聽磁帶,與謝爾頓偷錄的錄音做對比後,可以輕而易舉的分辨出,在這場交易中誰在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