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統治fbi將近四十年的沙皇不但是個同性戀而且還是女裝癖。
當衣冠楚楚的出現在華盛頓特區賓夕法尼亞大道950號的羅伯特·肯尼迪司法部大樓的FBI總部時,他是約翰·艾德加·胡佛閣下。
而當在地下場合以附有吊襪帶的網眼絲襪配合綴著珠片的低胸襯衣時,芳名“瑪麗”,甚至還有人說這個終生未婚的男人和他那同樣一輩子沒老婆的秘書才是相愛的一堆。
這是說法在紐約和華盛頓流傳了十多年,但廣為流傳和在前途無量的FBI主管特別探員面前公然提及卻完全是兩回事。
“現在我家裡的長輩大概就希望我就此消失吧!該死的!”所羅門的脾氣也暴發起來,在外人面前,他向來以標準的三件套西服,一頭金髮,眼眶凹陷,藍色目光深邃而優雅,白種人特有的挺直鼻樑和一點點的鷹鉤鼻,讓他添上了幾分神秘色彩。
典型的精英人士相貌,或者說光憑這幅皮囊就能博得不少人的好感,每當他在法庭上對著陪審團慷慨陳詞時,就有不少人醉倒在他的藍眼睛下,稀裡糊塗的獻上自己的智力與冷靜,尤其多發於中老年婦女身上,當然也有某些性癖異常男性,他們往往更加狂熱。
而在質詢犯罪嫌疑人時,森冷的目光可以讓暴力犯覺得心底發涼,而在旁觀者眼裡“漂亮的所羅門”依然是風度翩翩。
現在他有些失態了:“該死的,這回是你把我拖下水的。這原本就不是什麼大案,無非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傻妞在逃婚而已。你去紐約警察局翻翻檔案吧,每年至少幾十起。”
斯坦·戈登沒有說話,主管特別探員算是FBI地方辦公室裡的中層干將,對他這個年齡來說也是值得稱道的驕傲。
但他心裡明白,自己是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能爬到今天這個位子除了玩命外就是玩心眼,只要能有一線機會,他就會調動一切資源去賭一把,幸運的是絕大部分都賭對了。
然而,恰恰這次出了點問題。
“這個案子,紐約警察局和紐約州或者紐約市地方檢察署就能妥當的處理掉。而你,卻跑來告訴我,這裡面有油水,讓我以聯邦助理檢察官的身份配合你把案子從地方上撬走!拉到聯邦層級上來提起上訴!這本來就不合規矩!”
米國的司法制度下,FBI才是全國性的警察,而各州各市的警察只負責本地治安,沒有跨界執法權。
這對於一個極重州權而對中央政府權力擴張百般警惕的國家而言顯得很不尋常。
這裡面就又要提到雄才大略的瑪麗女士,不對,胡佛局長的貢獻。
早期FBI確實許可權不大,地方警察力量完全可以不鳥他。
但30年代轟動全美的“林德伯格綁架案”:第一個駕駛飛機不著陸飛躍大西洋的英雄林德伯格,他年僅20個月的孩子在臥室中被綁架。
FBI第一時間介入,卻被地方警察擋在門外,之後孩子慘遭撕票。
在事後的調查報告中,地方警察的辦案能力和辦事效率不足以處理惡性案件的結論登上了各大報刊和電臺,這些報道乃至調查報告中有多少內容是擔任局長僅6年的胡佛閣下所授意,很難說。
這件事情的結果是不久後頒佈《聯邦綁架法案》,又稱《林德伯格法案》,規定在綁架案發生24小時候,即可以推定被綁架物件已經跨州境,案件升級為聯邦罪案,由FBI接手。
從此FBI的擴權進入快車道,鐵腕而狡詐的胡佛每次都能得逞,很快FBI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國家警察,他也成為了恐怖的地下沙皇。FBI辦公地的新大樓也已經打了地基,很快就會辦理司法部大樓,這也意味著,原本是司法部下轄的單位,終於要自立門戶了!
同樣檢察機構也是,分為地區檢察官和聯邦檢察官,只有後者才能在全國範圍執法。
通常而言地方警察+地方檢察官是處理案件的絕對主力,全國80%的案子在他們手裡消化完畢。
而FBI負責跨境犯罪,比如一個新澤西人在紐約殺人然後又逃到阿拉巴馬州去偷車,FBI抓獲這種流竄犯後通常做法是隨便扔給新澤西、紐約、阿拉巴馬地區的檢察官來處理,也就所謂的“集中偵破,分散上訴”原則。
這類案子理論上聯邦檢察官也能參與,但一來聯邦檢察系統的人員遠少於地方檢查系統,其次,聯邦系統更喜歡辦大案和複雜案件,對於普通刑事案件並不上心。
所羅門·布隆海姆在前些日子接待了不請自來的斯坦·戈登,當他看著這個年紀與自己相仿,但面相卻老了至少十歲的FBI探員時,隱約也覺得這似乎是個不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