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村莊裡本也有些好手,可最終只有一個人逃了出去,他就是強橫一時的“禿尾巴老李”李夢長。
他早已該死,卻偏偏還活著。
王再興竟然沒有殺他?那是不可能的。
或許這個李夢長比王再興自己更瞭解他,所以他在他動手之前就已越獄逃走。
他一路逃一路混,只要他不出現在王再興的視線裡,王再興就已心滿意足了。
有些人活著,本就和死了沒什麼區別。
流浪、孤寂、沉淪,還有什麼是比這更痛苦的?
他有時恨不得想自殺,可每當他拿起刀,總又下不了手。
他有時在班抵亞國內,有時漂到外面的小部落裡,除了一口飯,他什麼都不再追求。
也許正因如此,那惡鬼般的影子才沒能殺得了他。這也難怪,任誰也想不到,這樣一個沒囊沒氣的流浪漢,竟會有那麼高明的手段。
如果說,聶齒當初讓他做不成男人,那麼現在,那惡鬼般的影子就讓他連人都做不成了。
他右面的半張臉已經沒了,只有血一樣的肉裸露在外面。左邊一條胳膊上滿是血,面板彷彿是被剝掉了一樣,每動一下,就能瞧見那肌腱與骨骼巧妙的配合。
他的右臂完好,只是右手已沒了手指。
他拼死的用出了一招火球術,然後這隻右手就被廢掉,只可惜那黑影也受了傷,沒有能追趕得上他。
“去哪裡?我要去哪裡?”
掙扎的內心不斷的反問著自己。
他還是選擇了那條最熟悉的路……
最不陌生的路,就是通往斧城的路。曾幾何時,他和王再興並肩走在這條路上,沿途的美女他們一個也不會放過,而惡名,卻都是他一個人來背。
他並不記恨王再興,因為他知道,人在官場,大多時候都是身不由己的,所以他們表面上必須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後來王再興成仙得道,也沒有過分的追殺他,他已是很感激了。
可他現在為什麼還要回去?
因為他要將危險的訊號,傳達給昔日的故友——大國師王再興。
除了這份昔日的友誼,他當然還有別的目的,因為他有過女人,並且很多個,所以他也有孩子,作為父親,他並不合格,但在這即將到來的巨大災難面前,他至少要活的像個男人。
“噩夢真的來了”
打傷他的並不是混世三魔,如果是三魔親自出手,他就絕不會有機會活著離開。可那個出手將他打傷、並殺光一村子人的傢伙,卻可以代表三魔。
因為它就是三魔養的一條“狗”,它當然不是真正的狗,而是妖,一個修行了進萬年的蛇妖。
它既然向班抵亞發動了進攻,就代表了三魔已向班抵亞宣戰,這沒什麼好說的,也沒有反駁的餘地。
因為驕橫的三魔是不會妥協的。
這條訊息很快傳遍了班抵亞國,國王姜必信現在也已是正仙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