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微風不燥,黃昏將近,天邊被染成一片橙紅,飛鳥成群掠過。
天台邊緣,青山秀信一手插兜一手夾著煙搭在欄杆上遠眺,胸前的紅領帶被風帶著飛舞,宛如紅旗招展。
“噠~噠~噠~噠~”
身後傳來腳步聲,青山秀信聞聲回頭,就看見野比倉健向自己走來。
此時的野比倉健已經不復先前不修邊幅的邋遢模樣,理了發,颳了鬍子後看起來年輕了好幾歲,但身上那種吊兒郎當的氣質卻沒什麼大變化。
“見我什麼事?”青山秀信問道。
在接到電話時,剛好雄成會的第二次內部會議已經結束,他就宣佈散會,並約了野比倉健在老地方碰頭。
野比倉健輕聲回答道:“向您彙報下工作進度,我最近接觸了一個準備搶押款車的團伙,正在跟進中,他們最近幾天似乎就有做事的打算。”
“哦?”青山秀信來了興致,掏出一支菸丟給他,說道:“這個案子不算小,破了你得記上一功,一定要上點心,想方設法要打入團夥內部。”
忽悠野比倉健放棄警察身份去當臥底的目的不就是這個嘛,利用對方給已不常在一線的他創造立功機會。
青山秀信不怕忙,他恨不得每天都有一個案子能破,要讓自己的名字長期在各大報紙上保持活躍,要不斷給國民樹立起自己無案不破的認知。
長期如此,以後在查案這件事上他說的話就是絕對權威,甚至他說誰是兇手,那國民就會相信誰是兇手。
沒有人會出來質疑他。
更沒有人敢出來質疑他!
同時保持這種高強度破案效率本身就是一個奇蹟,對於他這種創造奇蹟的人,哪怕被特別提拔,年紀輕輕身居高位也會讓國民覺得理所應當。
“嗨!”野比倉健接住煙點燃吞雲吐霧,承諾道:“我會盡力而為的。”
“有訊息再通知我。”青山秀信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隨後錯身離去。
野比倉健在原地站了會兒,臉色陰晴不定,直到抽完手裡的煙才走。
他回到一棟位於新宿區的房屋。
裡面有四個男人,高矮胖瘦,本來正在閒聊,但當看見野比倉健進屋後都紛紛噤聲起身,鞠躬表示問候。
“大哥,您回來了。”
“都坐。”野比倉健微微抬手。
四人這又才重新落座,胖子指了指桌上的槍,“大哥,武器都到了。”
“車也準備好了。”瘦子補充道。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野比倉健微微一笑,看著四人說道:“只要能幹成這一票,以後大家一輩子吃喝不愁,喝最烈的酒,玩最騷的妞!”
“嗨!”四人情緒激動的應道。
野比倉健拍了拍手,“把地圖拿過來,再重新理一遍各自的任務。”
他剛剛對青山秀信撒謊了,根本不是接觸了一個搶劫團伙,而是他親自牽頭組織了一個搶押款車的團伙。
因為野比倉健發現那些犯罪團伙都很謹慎,根本不會收來路不明的新人入夥,特別是他這種在業界裡沒什麼名氣的,讓他想臥底都沒有物件。
這年頭就連犯罪團伙招人都要有工作經驗的,不要初入行的實習生。
事情總不能一直就這麼拖下去。
那他還怎麼立功回警視廳升職?
所以他換了個思路,既然沒有團伙接納自己,那麼自己招一幫不安分的二傻子組個團伙去犯罪,然後再把他們賣給青山秀信,這不就行了嗎?
如此一來,安全,畢竟他身為團隊首領,所有人都是按他命令列事。
完全沒有臥底身份暴露的風險。
而且又能立功。
同時幹一票打響名頭,也能在犯罪圈裡刷資歷,手下被抓,偏偏他這個頭領跑掉,這不更說明他的厲害?
有了足夠的名氣和資歷後他就能招一些有案底,分量更重的罪犯入夥跟著自己幹,把他們賣了功勞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