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的岩石因為風化的緣故,直接被炸成塵土,壓根沒有碎石。
兔子受驚,轉身撒腿就跑。
“哪裡跑!”
我縱身躍起三米多高,手掌抓著岩石的稜角爬上小山坡,跟著兔子的屁股後頭猛追不捨。
在這樣的荒山僻壤上,能抓到這樣的一隻兔子簡直難得。
否則我就只能從洞穴裡挖老鼠肉充飢。這些田鼠不比老鼠,因為吃植物根莖長大,要衛生許多。
即使如此,有兔肉吃,我也不樂意吃老鼠,那玩意兒看著就沒胃口。
有道元加身,我短時間追不上大兔子,但它耐力不長,估計也就三五分鐘就能追上。
我的速度的確與兔子相差無幾,但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這隻兔子常年生活在這裡,對四周地形格外熟悉。
七彎八拐的跑了一陣,已經過去十多分鐘,我全速奔跑腳下有些發軟,仍然沒追上兔子。
終於在第十二分鐘,兔子鑽進一個巨大的岩石洞穴,腦袋鑽了進去,屁股還露在外頭。
我抓著兔子的短尾巴將它拽出,它拼命用兩條強有力的後腿踹我的胳膊,手腕都被劃破了血痕。
算了,先殺掉再拖回去!
“雷法!”
我掌心湧動雷霆,兔子被電得渾身哆嗦,體內竟然開始湧動一股強大的力量!
原本鑽入洞穴的兔子跳起身,兩條後腿撐著身子站起,黑黝黝充滿野性的眼神,竟閃爍著人性化的光芒。
雷霆孕育著毀滅與生機,我為了不把兔肉烤糊,刻意的收斂的力量,反而刺激了這隻大兔子,讓它突破自身成了精怪。
兔子氣喘吁吁的朝著我跪下,“道長,求你饒我一命!”
聽兔子的聲音有點像個小女孩,應該是隻母兔子。
既然產生了靈智,就已經屬於靈物的範疇,就算長得再怎麼肥美,我也下不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