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才是新鮮的。而人類旺盛的好奇心,只對新鮮的事物感興趣。”這句話已流傳多年。哪怕這句話其實非常片面,非常幼稚,卻依然被某些渣男,不自覺的掛在嘴邊,作為自己喜新厭舊的理由。
然而,渣男終究是渣男。無論其託辭說的多麼冠冕堂皇,多麼理直氣壯,都改變不了其“渣”的本質。
就好像,大王子拉希德,哪怕帶著五萬大軍,氣勢洶洶而來,打的馬克西姆疲於招架。卻依然改變不了,他在軍事指揮方面,是個弱智的事實。
他更不會想到,在自己全面佔優的情況下,會一步一步急轉直下,最後被一隻完全不起眼的小隊,直接給幹成了重傷。
事情是這樣的。
經歷了十天的持續惡戰,雙方不僅死傷慘重,而且都已經精疲力盡。所以,雙方很默契的決定停戰修整。
修整期間,杜尚特城內的商旅,也紛紛出城,繼續因戰爭被打斷的旅程。
城外拉希德的軍隊,並沒有難為這些商旅。因為拉希德很清楚,這些商旅是稅收的重要來源。無論誰佔據杜尚特,只要想發財,都必須尊重這些衣食父母。
修整期間,兩邊都很警惕,士兵披堅執銳,隨時準備迎接敵人的突襲。但整整一天,並沒有發生任何意外。
但到晚上,馬克西姆突然派出一支隊伍,夜襲拉希德的大營。這次突襲,他選擇了杜尚特東方的營地。
拉希德在杜尚特城西的營地,這個營地也是他主力的所在,同時也是主進攻方向。在杜尚特的另外三個方向,拉希德各自設定了一個,規模較小的營地。
馬克西姆不選擇城西的營地,是因為他現在處於弱勢,阿里帶來的兩萬軍隊,再加上他上次帶回去的數千殘兵,經過十多天的惡戰,現在還有戰鬥力的,只有一萬五六千人。
而城西拉希德的營地中,就駐紮了兩萬多人。他剩下的三個營地,加在一起才一萬多人。
如果馬克西姆用手頭僅存的兵力,攻擊拉希德的城西營地,無異於立即“孤注一擲”,直接見勝負。而且,大機率是他輸。
所以,他選擇攻擊東方營地。他的邏輯是這樣的:他用一萬兵力,突襲東方大營,將營中不到四千人徹底擊潰,而且至少還能斬殺過半。
拉希德得到訊息後,肯定會擔心,他以後會繼續偷襲,南方和北方兩個營地,必會從西方營地中分兵,補充南北兩個營地,甚至很可能再重建東方營地。如此以來,拉希德身邊的力量就薄弱了。
如果這招有效的話,馬克西姆以後還會經常使出來。南北東三個營地,他隨機搞一下,拉希德也根本想不到,他會搞哪個。透過這種方式,他能有效消滅拉希德的有生力量,直到拉希德受不了。
經過十天的惡戰,馬克西姆現在已經對城市防禦戰,有了不少心得,也看出了拉希德的短板。
那就是,拉希德沒有足夠的攻城器械。只要破不了杜尚特的城防,拉希德就拿他沒辦法。哪怕拉希德,派敢死隊突入杜尚特,那也是羊入虎口,有來無回。
馬克西姆對杜尚特城東營地的突襲,可以說非常完美。大王子拉希德的四千多士兵,在睡夢中被馬克西姆的一萬軍隊,以摧枯拉朽之勢給剿殺了一遍,死傷過半,僥倖活下來的,也都恨爹媽少生了兩條腿。
拉希德得到訊息後,氣的七竅生煙暴跳如雷。他立刻下令,次日一早全軍出動,進攻杜尚特。
他身邊的一位謀士菲拉斯,等他發洩完了,才輕聲道:“殿下,此前我們接連進攻了十天,卻沒能突破杜尚特的防禦,明天就算再次強攻,恐怕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拉希德怒衝衝的瞪著菲拉斯,菲拉斯低著頭不說話。他很清楚拉希德的性格。志大才疏,又喜歡故作寬宏大量。只有他不跟拉希德硬頂,過一會拉希德就會非常謙虛的問他:“你有什麼好主意?”
菲拉斯道:“既然那個亂臣逆子,能偷襲我們的營地,為什麼我們不能反偷襲他呢?”
拉希德不以為然的道:“反偷襲?怎麼反偷襲?難道半夜裡去偷襲杜尚特?那麼多大軍,能悄悄摸進入城去嗎?”
菲拉斯微微一笑,道:“殿下,那麼多人悄悄進入杜尚特不可能。但少數幾個人,想混進城去其實並難。前兩天不是有好些商隊,從杜尚特城出來嗎?我們可以選一些,本領高強忠心耿耿的死士,混進那些商隊,進入杜尚特。”
“他們的任務,就是盯緊杜尚特城內,那些軍隊的動向,一旦發現他們要出城偷襲,那些死士就放煙花報警。這樣,我們的營地就有了提防,提前佈置好陷阱,進行反偷襲,讓城裡的亂軍偷雞不成蝕把米。”
拉希德將信將疑,“這能行嗎?”
菲拉斯連連點頭,“能行。”
拉希德想了想,搖頭道:“就算剛開始能報警一次兩次。對方肯定有所察覺,必然全城緝捕,而且還會加大對商隊的盤查力度,這一招就不靈了。”
菲拉斯胸有成竹的道:“不必等到他們大規模盤查。我們派去的人,第一次釋放出訊號,那幫亂軍肯定不明所以,我們可以趁機坑他們一下狠的。他們的人數不多,經不起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