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事正事,整天就是正事,沈飛哥哥,你心裡到底有沒有我啊。”
“若雪,不要過分!”
“幹嘛,是不是又要把我送回山上啊,我知道你就是這麼想的,為什麼不說出來。”
“若雪!”
“哼,反正我對你就是一點不重要的。”
“若雪,不要胡鬧了,再胡鬧我就真的把你送回山上。”
“憑什麼,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你憑什麼管我,用什麼身份管我,你是我什麼人啊。”
“這……”被若雪這般胡攪蠻纏,沈飛倒真的沉默下去,想了想,忽然開口笑道:“就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而且你親口答應過,要一生一世、永永遠遠、做牛做馬、任勞任怨的服侍於我,永遠聽我的話!”
若雪沉默,想一想自己好像確實這麼答應過,心裡面也確實想盡心盡力當牛做馬的服侍沈飛。可是不知為什麼,和對方在一起呆久了,明明沈飛對自己比以前更加溫柔也更加關照,心裡面反而不滿足了,想要從對方身上獲取更多的愛和關注。
大概是因為身份改變了吧,若雪忽然間把自己當成沈飛的女朋友了。
“沈飛哥哥,對不起,人家剛才不應該那樣無理地對你。”納蘭若雪噘著嘴轉過身子,用冰涼的小手拉沈飛的衣服。
“若雪,你對我怎樣都好,但是這次下山我是承載了師命的,是必須要完成一件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大事的,真的必須將兒女私情放一放。”
“沈飛哥哥,我知道了,人家向你道歉啦。”
“好了,肉就要熟了,聞到香味沒有,再等我加點料子就好。”沈飛從芥子帶中拿出了一個小瓶子,裡面盛著白色的粉末,這是調味料,還是沈飛從樊村帶來的,長期不變質。
輕輕的灑在上面,一邊轉動,一邊傾灑,潛藏在肉絲中的味道馬上蓬勃而出,湧入鼻端,讓人精神為之一振。
本來在火堆旁趴伏著的七小,聞到肉香,鼻子抽動,同時立起了,身體繃的老直,而頭頂上也傳來動靜,是燕兒拍打翅膀,從遠處飛來。
納蘭若雪滿是驚奇地說:“沈飛哥哥,你手裡的東西是什麼啊,怎麼灑上之後味道馬上不一樣了?”
沈飛諱莫如深地笑道:“嘻嘻,神奇吧,這叫做味精,是鹽和五香粉的混合物,專門用來調味的。”
“沈飛哥哥,你怎麼什麼都懂啊,連做飯都會,以後嫁給你的人肯定要幸福死了。”說著,若雪臉一紅,羞答答地低下了頭。
沈飛有意逗她道:“有童子金身在,嫁給我的人要守一輩子活寡的,誰願意啊。”
“等你變得很強很強的時候,就像掌教那麼強大,有沒有童子金身我覺得也就沒那麼重要了。”
“像師父那麼強,我都成老頭了,身體機能肯定退化得差不多了,更沒人願意嫁給我了。”
“沈飛哥哥,你討厭啦。”若雪睫毛很長,害羞垂下目光的時候,睫毛遮住眼睛,顯得特別的可愛。
不再有油脂滴下,熊肉終於烤熟了,沈飛停止了手中的動作,取下烤架,將熊的脊椎骨分成若干份,其中最大的兩份留給若雪和自己,剩餘的部分,扔給七小,留出最小的一塊,向天空中拋起,是給燕兒的。
整個過程本來沒什麼問題,不成想肉往天空中飛起的時候,老大忽然竄起,奔著從更高處俯衝而來的燕兒去了。沈飛馬上明白了老大的意思,自己是主人,若雪是主人的朋友,在老大看來他們分食熊肉無可厚非,可燕兒僅僅是一隻看起來醜不拉幾的破鳥而已,熊肉又不是它辛苦獵得的,憑什麼也給它一份呢。
它一定是這麼想的,所以才在肉被拋起的過程中,徑直竄起,衝著燕兒去了。沈飛目光一冷,隨手拍出一掌,仙力從掌心湧出,但聽“嗚呼”一聲,老大身體一斜,被拍飛數米,燕兒順利將熊肉接住,帶到樹杈上享用去了。
老大被拍飛,正在分食熊肉的六小同時止住動作,不敢動了,沈飛站起了,面向老大:“這熊肉是我的,我要給誰就給誰,懂不懂!再敢有這種事情發生,我打斷你一條腿,頭狼的位子也不要坐了,由老二來坐。”
沈飛如此說的時候,老二明顯嬌軀一震,心裡面肯定高興壞了,畢竟當時族內排位的時候,明確說過,它的地位只在老大之下,接受沈飛的直接領導。
老大慢悠悠地爬起來,本來略微有些圓的眼睛忽然間擠成一道縫,裡面冒出幽綠而冰冷的光,萬物皆有獸性,人尚且如此,更何況是畜生,沈飛從它的目光中讀到了自己厭惡的東西,又再揮出一掌:“不服氣嗎?那好,我就打到你服氣為止。”
一掌揮出,將老大推得更遠,對方還是不屈服,又再搖晃身體,慢慢站起了,盯著樹梢上吃食熊肉的燕兒,目露兇光,竟然跳起來,想要爬樹去追咬燕兒,老大的爪子像貓,特別鋒利而且帶鉤,身體又輕,往樹上攀爬並不吃力,很快就跑出去很遠。
這一次沈飛真的生氣了,身影閃動,棲近過來,一手抓住老大背後的皮毛,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在自己抓住老大後背的時候,這隻平常日子裡恭順無比的頭狼居然面露兇光,回口就咬,像是早有預謀。
老大的表現讓沈飛覺得心痛,怎麼也想不到辛苦養大的孩子會有這樣的表現,其實說起來也好理解,老大和其他六小都不一樣,它是頭狼,是狼族真正的首領,地位是在小時候的內部爭鬥當中,靠著兇狠而慘烈地廝殺得到的,自然比其他兄弟更加兇狠厲害,沈飛平日裡對它嚴厲點還好,今日居然為了一隻不起眼的“麻雀”,當著族內同伴的面對它出手如此重,老大怎會不憤怒,所謂狗急了還會跳牆呢。
不過沈飛思考的角度和它完全不同,沈飛和藥人身邊的大黃狗自小呆在一起,深深體會到狗仗人勢的道理,狗這種生物真的如同民間的稱呼那樣,是癩皮狗,很賴皮的,服打不服敬,只要它覺得你的地位在自己之下,不管你對它多好,多麼照顧它,它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就像七小對待王管家那樣,王管家明明每天餵食它們,可在七小看來都是因為主人的命令,王管家才會這樣做的,所以對他始終不屑一顧。在狼群族內也是如此,剛剛對戰黑熊的時候,老大一聲狼嚎,命令老四、老五犧牲自己,牽扯黑熊的注意力,老四和老五就得照做,乖乖地衝上前,捱了黑熊兩下,為同族的進攻牽扯出時間,因此受到輕傷,算是有功勞的,可之後也沒有多分得什麼;與之相反,如果你真的把一隻狗馴服了,讓它知道你的厲害,讓它從此以後再不敢向你呲牙,對你無比順從的話,它們就真的會很護主,很聽話,以後無論什麼事情,都聽從你的命令,任勞任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