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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麥田野貓 (第1/2頁)

秦雲在步行街開的咖啡館名叫“雲的南方”。星期二上午,方巖和袁媛坐在咖啡館二樓,袁媛寫作業,方巖看書。

方巖看的書叫《麥田裡的守望者》,主人公叫霍爾頓,是個中學生。他被學校開除,在紐約市流浪了幾天。霍爾頓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因為孩子們都在麥田裡奔跑,邊上就是懸崖,他要保護好那些孩子們。

這本書寫得離經叛道,有很多髒話,還涉及城市的種種陰暗面,一度被抵制。後來,它成了不朽的名著。《麥田》算是中學生的讀物,方巖在監獄裡沒看過啥書,正在惡補。

小說看得還差一章,方巖把書放在一邊,拿出紙筆,慢慢寫字。

袁媛偷看了他幾眼,悄悄把鞋脫了,一隻腳輕輕踩在方巖的膝蓋上,熱熱的,軟軟的。

“公共場所,注意你的形象。”方巖說。

“你在幹嘛?”

“寫歌。”

“寫什麼歌?”

“嗯,我在寫一群鴨子。”

《麥田》裡寫道,紐約的中央公園有一個湖,湖裡有很多野鴨子。主人公霍爾頓一個勁兒地問別人,冬天來了,那些鴨子都去哪兒了,是有卡車把它們運走了嗎?

他一遍一遍地問,很煩人。

一個孩子氣的問題。成年人要操心的事兒太多,顧不上鴨子們的死活。方巖覺得,這個情節比“守望者”那一段兒更有意思。他要把它寫成歌。

在1950年代天寒地凍的紐約,還有一個半大的小夥子想著那群野鴨子,多好。

“壞人,鴨子會不會有歧義?”

“什麼歧義?”

“……”袁媛的臉慢慢變紅了,越來越紅。她把腳收了回去,低頭不說話,方巖也明白了。

寫歌真難。

這首歌是給何煜寫的。方巖覺得她的作品太少,需要更好的歌。方巖之前沒寫過歌,只是在監獄裡即興地唱,胡編亂造。等到真正去寫歌,居然很順手。

鴨子是一種肥胖的、四處可見的流浪動物。方巖把鴨子變成了野貓,總算搞定。

在《野貓》這首歌裡,冬天有很多隻野貓都凍死了,但方巖沒有明寫,只是一遍一遍地追問。這樣更有感覺。

方巖又拿了一張白紙,寫上旋律簡譜、和絃,再抄了一遍歌詞。用手機小心對焦,拍了一張照片,發給何煜。

吃過午飯,送袁媛回學校上課,方巖又去了附近的德意大學,找楊震宇。震宇說,學校下午有樂隊排練,讓他一起看。

昨天和馬盛光老先生聊了半天,方巖改變了不少。

見過了高山,他渴望變強。

在這之前,方巖只想按部就班地練琴唱歌,讀書。但現在他明白,這些遠遠不夠。他要多看演出,吸收各種東西。

德意大學,一所百年名校,校門很威武,立著兩隻石獅子。楊震宇和老虎也戳在門口。

方巖怕被人認出來,又掏出眼鏡戴上。

結果……楊震宇打量了他半天,說差點兒不敢認。

三人往學校的小禮堂走。楊震宇說,5月初學校要辦一場音樂節,搖滾樂隊有一次專場演出。現在小禮堂已經騰出來了,專供各種樂隊排練。

“你們學校有多少樂隊?”

“搖滾樂隊,差不多20支。”

這麼多?方巖有點兒吃驚。不過一想也對,一個大學的本科生好幾萬,20支樂隊,也就100來人,比例並不算高。他問:“你們演出嗎?”

“本來,是要演的。”

老虎補充:“師父,後來你把我們都打擊了,我們就退出了。”

“……”

小禮堂並不小,足夠容納1000人。舞臺很寬敞,有一支樂隊正在鼓搗裝置,臺下稀稀落落坐了幾十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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