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縣城大酒店辦酒席
難道沈家真的放棄夏平海家的,改為夏平山家的?
不怪石峰村的村民八卦。
實在是當初沈夏兩家定親,李麗荷鬧得厲害。
這事兒讓村民們看了半個月熱鬧。
沈老三這次從部隊回來結婚,夏平山的閨女也宣佈要辦酒席,這就讓人不得不誤會了。
偏偏夏家人什麼都不說,沈家人也閉口不言。
夏可欣都要氣死了,“姐,你說夏霏霏是不是故意的?”
“她有毛病是不是?之前也沒聽她說有什麼物件?結果姐你跟我姐夫就要辦酒席了,她也要辦酒席?”
“這不是有毛病是什麼?”
夏可晴的生日是正月初九。
正常情況下,身份證登記日期是陽歷。她出生當年對應的陽歷是二月十三。
但登記的時候沒登對。
那個年代基本上是長輩口述,登記員手寫,有錯誤也是難免的事情。
所以夏可晴身份證上的生日是一月九號。
其實是比她真實的陽歷生日早了一個多月。
因此不用等到二月十三,夏可晴的身份證生日就已經滿二十週歲了。
沈家那邊找人算了日子,說初八是個好日子,兩人決定初八辦酒席。
沈家有那麼多人,酒席的事情兩個新人當然不用擔心,沈父沈母的意思是,初八當天,就讓沈霽川帶著夏可晴去縣裡婚姻登記處把結婚證領了。
沈霽川沒意見,夏可晴也沒意見。
就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強有力的外因讓夏可晴放棄沈霽川這麼一個合適的結婚物件。
先把婚結了。
後續有什麼變故,到時候再說。
可兩家初六當天剛剛把婚事談下來,夏大伯夫婦倆就宣佈自家閨女初七辦酒席。
而且還是在縣城最大的東風大酒店辦酒席!
什麼?
沒聽錯吧?
江省某市某縣一向不起眼,經濟也是相對落後的。
但縣城東風大酒店是縣城首個四星級大酒店。
八十年代的四星級,很值得驕傲了。
也是整個縣城最上檔次的酒店了。
夏家竟然捨得在那辦酒席?
這不是釣到了一般的金龜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