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發現美的眼睛
所以只有夏可晴她們問了,她才搭句話。
李芬神色尷尬,“要不,我還是不買了,我家裡還有衣服穿。”
同宿舍四人中,就屬李芬最窘迫。
夏可晴看過原文,知道李芬夫婦兩人都是勤快的人。
李芬的男人洪有良勤快有手藝,帶著孩子跟媳婦一起進城讀書,他也沒在家閑著,就在路邊支了個攤子。
這個年代經濟剛剛開始複興,擺攤賺的一點都不少。
可這些錢大半都到不了他們的口袋,得每個月定時彙給遠在老家的婆婆陳紅花。
李芬婆婆陳紅花是個狠角色。
她中年守寡,獨自養大了三個孩子,李芬的丈夫洪有良是長子。
洪有良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
可婆婆陳紅花偏寵小叔子。
當初李芬跟小叔子洪有才一起參加高考,陳紅花就在村裡跟人說閑話,說她不自量力。
結果她考上了,小叔子洪有才落榜了。
陳紅花被落了面子,差點把李芬的錄取通知書扔進爐灶裡面燒了。
是洪有良發現了,拼命保了下來。
為了保住李芬的錄取通知書,洪有良的一隻胳膊嚴重燙傷,傷疤面積很大,還醜。
李芬對他心懷愧疚,所以就算考上了大學,也沒想過跟洪有良離婚。
但為了讀書,夫妻兩人只能許諾每個月給家裡寄錢。
一旦哪個月晚了,或是沒彙款,陳紅花就能從老家趕到省城來。
陳紅花一來,對李芬一家三口來說,簡直就是災難。
夏可晴有幸從原主的記憶中見過陳紅花一次。
也就是那次,陳紅花在宿舍樓下鬧起來,鬧得雞犬不寧。
李芬才不得已跟同宿舍的室友提起她的家人,以及一部分家務事。
要不然夏可晴也不會知道這些事情。
她擺了擺手,“芬姐,今天的衣服我買單。”
李芬想都沒想就拒絕,“這怎麼行?”
“無功不受祿,我怎麼好意思白白要你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