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兒將箏娘引來,箏娘笑盈盈,“到了一烈城,也不知找我。”
知一吩咐順兒上茶,“我這亂糟糟的,還沒整理好呢,打算整理完再一一拜會。”
箏娘望著外面木架,打趣道:“你啊,還是喜歡這些瓜果,好歹種點花啊,花開之時好看又清香。”
“我種了菜花,開花的時候黃燦燦的,好看又好吃。”
箏娘抿笑,環顧四周,“這院子還是有你在,才有生機。”
知一愣了愣,據她所知,赤烈焰買下金屋多年,按理說金屋不會被前輩等人知道,箏娘又是如何得知?
“你來過?”
“我買下這屋,又你偷運你的舊物到此。”
之前知一就疑惑,為何烈瞞得過瘸子等人,現在明白原來是箏娘掩護,難怪瘸子他們無法察覺,“印子前輩早就知道焰王沒有失憶?”
箏娘點頭,“我們體諒焰王裝失憶是為安定人心,故而替他做這些。現在你回來,我們真替他鬆口氣。”
重見箏娘,知一心生出個大膽念頭,貿然問她:“你在家做些什麼?”
“沒什麼可做的,孩子大了,不是練武就是念書,我啊清閒得很。”
“我記得以前你會做衣服。”
箏娘莞爾,“怎麼,你想讓我去嫵裳?”
“我有一個為平常人做衣的想法,我觀察過現在他們穿的衣裳,要麼寬長不便人幹活,要麼合身卻十分醜,我尋思做一些簡便而美觀,便於人們活動的衣裳。”
“簡潔實用又漂亮。”
箏娘一下子抓住知一的重點,知一點頭,“對,就是以此為目的。做這個不光造福人,說不定還能賺一筆,幹不幹?”
錢對於箏娘而言沒有太大吸引力,可能創造出不一樣的衣服,這令箏娘心情澎湃,“幹。”
嫵裳是做富人的生意,若是賣平價衣,會拉低嫵裳層次,知一索性另開新店,取名簡衣,出售平價衣,旨在讓普通人能穿到物美價廉的衣。
專賣平價衣,這在整個衣產業是冒險創舉,但知一尋思過,簡衣依託嫵裳背後的織布染布繡娘等,無需囤布或者購買織布機,風險低。
它相當於樹的分枝,失敗也不會影響主幹造成大損失,可行性強。
素雅本有顧慮,聽過知一解釋便同意知一開新店。
知一和箏娘做事麻利,十日後簡衣開業,意外的是簡衣反響很好,當月就盈利。
嫵裳由瑩瑩看著,知一不必盯著,簡衣尚未物色到合適人管,知一便暫時看管。
這日知一關鋪回金屋,半道上有人正面撞了下知一,知一警惕摸腰,發現荷包不見,登時火氣上頭,偷東西偷到她頭上,真是不知好歹,二話不說轉身去追。
那人走發現知一追,急速狂奔,左轉入巷子。
知一追進巷子後他停下,他穿墨綠色斗篷,背對知一。
知一也不多想他為何停步,正色道:“把我荷包還我,否則對你不客氣了!”
那人轉過身,脫下帽子,知一吃驚道,“顏爭,怎麼是你?”。
顏爭打了個噓聲手勢,知一明白此地不宜說話,兩人換到茶樓的雅間,待小二退出關上門,顏爭先開口,“知一,我需要你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