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韓先生有些艱難地說:“但可能只是我多心,抱歉,念念實在很想爸爸,也很擔心,我就想只讓她悄悄看一眼,但音音當時醒著。”
我說:“具體情況您也很清楚,韓先生,我希望您能告訴我,您昨天去時,他是第一人格,還是第二人格?”他要張口,我忙說:“您不需要有證據,告訴我您的感覺就行。”
韓先生果然是因為沒證據不好開口,沉默許久,道:“不是第一人格。”
“那是第二人格嗎?”
韓先生又搖了搖頭:“我記得第二人格只是個小孩子。”
韓先生不瞭解情況,但其實我也開始不瞭解。如果小甜甜只是個小孩子,那麼有時他的心機也未免太深了。但還有一種可能性是他長大了,他在屬於他自己的時間中成熟了起來,學會了一些大人才會的技能。
我沒有往下想,因為審完那幾個小護士自然就會有結果。
之後我帶著念念和憐茵回了家,和她倆玩了一下午,感覺很開心。兩天不見,我的小憐茵就更漂亮了,但她看起來有點害羞,也愛哭,不像念念那麼強勢。
晚上孩子們睡了,我本來也困了,睡前打電話問阿昌,他說還沒有審出結果,她們在鬧自殺。
這就證明這五個人的確有貓膩,而且背後有利益集團。如果只是讓她們來勾引繁音或偷精,她們就沒必要這樣一口咬定,交代出繁爸爸也沒關係。阿昌說:“老先生打了電話,要求咱們放人。”
“不放。”我說:“你之前用的是什麼方法審。”
“普通方式。”阿昌說:“打和侮辱。”
“還有別的方式麼?”
“有的。”阿昌說:“還有比較殘忍的。”
“繼續審。”
“但老先生在催。”他說:“您打算聯絡他嗎?”
“不打算。”我說:“你別管,他很快就注意不到了。”
韓先生給我的資料就是阿昌口中的“尾巴”,是當初滅門案現場的一些證物和痕跡。它是一條小證據鏈,足夠起訴繁爸爸。顯然這東西是韓先生透過某種手段從警局弄出來的,足夠嚇死繁爸爸。
我不能派繁家的人,便打給我養父,電話依然沒有被過濾,還是我養父親自接的。我把這件事告訴他,他似乎很有興趣,問:“原件呢?”
“他沒給我原件。”
“哦。”我養父誤會了我的意思:“這老東西倒是夠可惡,但你不能讓他死。”
“我是這麼想的。”我說:“不是要讓他死,而是請您給我借幾個靠得住的人,冒充成警察用這個扣他一陣子,刁難他,讓他精神上受折磨。他也沒辦法告,除非他希望這件事被發現。”
“但你有更好的方式救那孩子嗎?”
“沒有。”
“先讓他安排救孩子,再做這個。”他笑著說:“不要急著先發洩,誤了大事。如果你氣不過,我也給你派兩個人,你弄去陪他,原樣想辦法懷一個他的,再告訴他前妻,也給他上上眼藥。”
“我現在都沒辦法進他家?”
“讓你的手下去想辦法。”他道:“白把女兒下嫁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