眸光灼灼,沈京洲看著她頓了兩秒,低笑出聲,“你不會以為我是為了拖延,故意把自己弄進醫院的吧?”
可能真是她想多了,打量著男人眼中的戲謔,遲笙心裡方才生出的念頭開始消散。
卻又聽他道:“我向來講誠信,既然答應你,自然不會出爾反爾,倒是你,說好十點接我去民政局的,你怎麼把我接醫院來了?”
“胃出血昏迷不是我能控制的,我失去意識,可你是清醒的,你是不是不想跟我離婚?”
打人犯法,再者,如果他病情加重,還得耽誤領證進度。
遲笙咬著牙,按捺住想錘死他的沖動,“早知道你比小強還頑強,我當時就應該先把你拖去民政局,政領完直接丟路邊,給你打120都多餘。”
沈京洲:“……”
好在就醫及時,醫生說男人症狀不算太嚴重,差不多一週之內就能恢複。
也不知道哪來的臭毛病,不看著就不肯吃藥不肯打針,反正遲笙的任務就是盯著男人把針打了把藥吃了。
全當上班打卡,剛好等他能出院,直接就給他拎民政局去,也省得他再搞什麼事。
遲笙這麼打算著。
然而,就在男人最後一天掛水前,經紀人廖梅忽然打來電話,說有品牌商找上門,想要她代言。
“找你代言的有好幾家,我覺得最好的是那家服裝大品牌,你今天沒什麼事吧,待會兒參加一下商家的活動。”
“另外還有兩部劇的女主,一部劇的女二,導演那邊發來試鏡邀請,競爭都挺激烈的,你抽空就趕緊過去試一下。”
能做大品牌的代言,對明星來說,不僅可以提高知名度,更是一種地位象徵。
而做代言的話,相較來說,服裝的確是不錯的選擇。
像食品電器之類的,若是出現質量安全事故,代言的明星也得跟著受牽連,而化妝品之類的,效果不佳又會影響到明星口碑。
服裝是出現意外機率最低的,幾乎零風險。
如果能長期合作,還可以持續帶來收入。
宋聿白代言的就是國際服裝品牌。
每個行業都不缺精英人士,娛樂圈大腕很多。
這種好資源,有的是資深藝人可選,遲笙很清楚,之所以能落到她頭上,是因為她忽露鋒芒,而且這一下鋒芒露得實在過盛了。
可她雖然熱度和粉絲數暴漲,但很大程度是因為沈京洲。
她那三千萬的粉絲裡,只怕能有兩千五百萬都是沈京洲的粉。
演員最重要的還是作品,戀綜結束,她若不趁熱打鐵打造出自己的個人形象,只怕熱度很快就會過去。
娛樂圈裡一鳴驚人後續乏力的藝人屢見不鮮。
廖姐確實是非常專業也非常盡責的經紀人,一切從藝人的角度出發,給她做出最好的考量安排。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有沈京洲這個老闆。
放下電話,遲笙有些嫌棄地向病床上礙事的男人看去,“我有……”
話沒說完,被沈京洲擺擺手打斷,“有工作就去忙,我又不是三歲小孩,自己不會打針吃藥嗎?你還非要天天來盯著我,關心我關心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