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輕哼一聲:“那我在這兒待著跟在森林裡有什麼兩樣,都是不能出去。”
“不一樣,在這兒的話你還可以跟我說話解悶。”
“......”
最終,兩個人約法三章各退一步。
夙十一可以帶榮芷薇出去玩,但前提是他不在的情況下,榮芷薇不許亂跑,就呆在這裡。
活動範圍是那間給她的房間和他的房間。
而作為出去玩的交換條件是,榮芷薇必須住在這裡,而且不能私自離開。
她也同意住在這裡,但前提是那扇門不能關!她不要被鎖在那兒,她還要出去玩。
其實,他大可以正大光明地帶她出去。
畢竟還從來沒有人敢從他夙十一的手上搶過東西,可是他卻不想別人看到她。
不想別人來覬覦屬於他的東西。
對,在夙十一的觀念裡,榮芷薇一直是屬於他的東西,從小就是。
而那枚紅寶石耳釘,就算是他給她的契約吧。
“我去給你找件衣服,身上這些就別穿了。”
夙十一瞧著榮芷薇白色長披風下的衣服,皺了皺眉。
他倒不是不樂意榮芷薇這樣穿,只在他面前那倒罷了,可她非要出去玩出去逛,那肯定不能穿這身了。
不然站在哪兒都很是扎眼。
榮芷薇不解問道:“為什麼?”
“...你現在要過的是人類的生活,不是精靈的生活了。”
“待在這兒別亂走,我等等就回來。”
說罷,夙十一離開了自己的房間,臨走前關好了門。
他剛走出自己的房間,旁邊就冒出一個人來,湊到他身邊,手上拿著一個小本子和一根筆,邊說邊寫著什麼。
“啟華14年,S級傭兵團團長夙十一從外帶回一個神秘女子。”
“......”
夙十一的臉黑了下來。
可旁邊的人卻沒點自覺,依舊繼續道:“該女子來歷不明、身份不明、樣貌不明,且與S級傭兵團團長夙十一十分親密。”
“這些別記。”他冷冷開口道。
“為什麼?”那人抬起頭來,生的倒是眉清目秀,青衫白扇的,可夙十一怎麼覺得,這人腦子有點問題。
“...我說別記就別記,沒有為什麼。”
尹恆眉尾一抽:“可我的職責就是負責把你的光輝事蹟記錄下來,然後傳播到大陸的各個角落啊。”
對,尹恆,是一個吟遊詩人。
他選擇跟隨夙十一作為自己的吟誦物件,好為他歌功頌德,最後在右下角標上自己的名字。
夙十一邊走邊瞥了他一眼,目光中帶了些嫌棄:“我撿了個人回來,算豐功偉績?”
他這麼一說,尹恆似乎醍醐灌頂般點了點頭,伸手極其隨意的從本子上把剛剛記得那一頁撕掉,揉成一團之後隨手掐出一小簇火苗,火苗瞬間就把那團紙化成了灰,隨風飄散。
然後把本子和筆塞進口袋,苦惱道:“老大,我的工作就是記錄你的光輝事蹟,可你最近一閒,讓我也變得閒了起來。”
“我閒了起來,好奇心就出來了。”
“......”
他等著夙十一接話問他什麼好奇心,他好回答就是他撿回來的那個姑娘。
可夙十一半天都沒說話,讓他很是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