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說過,為了暴躁鬼,我做什麼都可以。
哪怕以後被音樂圈封殺。
擦幹眼淚,我第二天無事人一樣回到劇團,跟蕭如松說,當替身可以,加錢。
然後我提了個天文數字。
蕭如松被我嚇一跳,說我瘋了。
我說,買斷我一輩子,不虧的。否則我魚死網破、大張旗鼓,看誰更丟臉,大不了我以後不彈琴,回老家開奶茶店去。
可能是我豁出去的瘋樣子鎮住了蕭如松,他沉吟片刻,竟然答應了。
這都能答應,蕭家真有錢啊。
昧良心的錢。
金秋音樂會連演三天,場場爆滿。我在林嶼白曾經隱藏了四年的後臺,用那臺已經調好音的施坦威為蕭涵掙來了滿堂喝彩。
結束場,蕭如松廣邀業內,包括最苛刻的樂評家。
他確定我已臣服,肆無忌憚。
果然,樂評人對「蕭涵」的演奏大加贊賞,尤其盛贊最後一曲《夢想樂章》,突破了以往蕭涵演奏的瓶頸,有當年蕭朗的神韻。
此後的一段時間,蕭涵採訪不斷,上雜志,上綜藝,甚至還去巴黎頭排看秀……
儼然是新晉頂流。
她對我的態度從不屑到充滿敵意,有次盯我半天,問:「你為什麼還住那裡?」
「便宜。」我淡淡地答。
「我爺爺給得可不少,足夠你在市區買一套大房子。」
「我喜歡和鬼為伍。」
「神經病。」蕭涵的眼神像看一個病人。
就像保安第一次看我的眼神。
他們都不懂。我是真的喜歡與鬼為伍,一個叫林嶼白的鬼。
自從知曉林嶼白的身世,我決定不介意他的暴躁。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不太暴躁了。
據他自己說,是以前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現在心中有點渴望陽光。
我不知道這對於鬼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
雖然我依舊看不見他,但我們相處得比以前更自然,也非常和諧。
我給他買了手機。
偶爾會收到他發來的資訊:「在幹嗎呢?」
我的內心就會瞬間柔軟。
這世界上有,且只有他一個,聯系列表裡只有我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