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順風的方向,天助我也!”青年再一次加快了速度,現在做出的動作只要不是特別誇張,一般來說都不會出現異樣。
那人正好也在這個時候來到了屋外,想要找出敵人到底在什麼位置。
作為上帝視角的楚雀自然能夠看得清清楚楚,他這個時候並不是單純的在看戲,而是在考慮,如果是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做。
第一種當然就是找出敵人,然後再解決了。
第二種則是待在屋內,只是不知道對方會從哪裡來進攻,可能會被聲東擊西或者是投擲物擊殺。
第三種是最為憋屈的一種方式了,那就是走為上計,不管對方在哪裡,直接往後撤肯定是沒有錯的。
既然對方想要過來近身解決他,那麼就再一次拉開距離,在這種時候對方肯定會放棄追蹤的,在這個時候回去了,還能夠弄一些有利於自己的陷阱。
讓楚雀來選,最為合理的肯定是第三種,百利無一害。可是往往這種想法都是不會被普遍認可的。‘作為一個男人,那必須要和敵人正面幹啊,畏畏縮縮,還臨陣逃跑,算什麼男人。’
而楚雀面前的這個男人,自然選擇的就是第一種選項,正面剛。
就在他站出來搜尋附近可能存在的敵人的時候,那個青年距離他只不過二十米了,只要再有十米,那麼S12K的絕對有效射程就肯定達到了。
爬行的速度是每秒鐘零點二五米左右,也就是四秒鐘才能夠前行一米。到達這個十米的距離,需要進行四十秒。
四十秒在一般的情況下,是過得很快的。人的注意力一旦集中起來,就會覺得每一秒都過得很漫長。
楚雀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這裡觀戰,但他敢肯定的是,大部分的人認為是那個青年會勝利。
畢竟他佔據了絕大部分的優勢,楚雀當然也是這麼認為的,只不過凡事不能看過程,特別是現在,要看結果如何。
萬一提前發現了呢,那麼贏的不就是另一人了嗎。
“在哪呢!在哪呢!”不能夠放過任何一點點細節,必須要儘快找出對方才行。
“這風向真是糟糕,如果他從這邊過來那肯定已經看見了,如果是從這邊的話。。。應該已經快到近處了,可是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哪裡啊。”
身邊到處都是那種悉悉索索的聲響,完全不能給分辨出到底是因為風吹的原因,還是因為有人在爬行的時候摩擦的聲音。
距離還不算太近,他又沒有什麼身高四五米,能夠看見遠處荒草裡面還躲著人。
“不管了!先開槍再說,反正已經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思考了幾秒後,他決定先用左輪手槍射擊一輪。
他這個射擊的方式並不是由上至下,而是平行射擊。這樣可以射擊的範圍更廣,命中對方的可能性也更大,說不定就一槍爆了頭呢。
砰!砰!砰!在第三槍的時候,差一點點就命中青年了,真是就是貼著大腿擦了過去,就連腿上的褲子都擦出了一條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