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竟然是偽證!】
【這可是犯法啊,這個曾菓菓和馬昌真的是太狠了!】
【我就說曾菓菓不是什麼好東西,那個馬昌也是,果然是蛇鼠一窩!】
馬昌抖得更加厲害了,他原本不想做這種違背良心的事,他的膽子也不允許他做。
但是耐不住他喜歡賭博啊,雖然癮還沒那麼大,只是小賭,但依然是歉了一屁股債,高利貸利滾利,越還越多,如今已經達到了一個讓他望而卻步的數字。
前段時間,高利貸那邊突然就給他打催債電話,說是,如果再不將錢還完,就要上門討債了。
他直接就被嚇住了,這些年,他也沒停過還錢的事,高利貸也就沒像這樣催過。
但是這次對方居然要求一口氣將錢全部還完,他哪拿的出來。
正好沒過多久,就有一位陌生男人找到他,讓他做偽證,說是什麼要求都可以提。
他沒直接答應,只是說考慮下。
之後思前想後,最後還是決定答應對方的請求,於是就有了畫面中的那一幕。
此時的曾菓菓一直淡定自若的臉色也變得些許慌張起來,用警告與指責的眼神瞪了薛明一下。
薛明身為律師,心理素質還是比曾菓菓高上許多,依然面無驚色,直接忽視曾菓菓的眼神。
儘管他此時心裡出現了些許慌亂,和疑惑,對方怎麼會有這個影片。
但是面上依然嚴肅的說道:“影片也能作假,而且,敢問原告,這份影片是以什麼手段得到手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獲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同時,第六十九條,第三小條中也明確寫道,存在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所以,這段來歷不明的視屏並不能作為證據,就連真實性都有待考察!”
薛明直直的看著江席,接著說道:“法官,馬昌剛才的話中,有提到有一次我的委託人被打得很重,是由他送去的醫院,我們這裡還留著當時的手寫病歷本,和檢查單!足以證明馬昌的話不假!請求出示病例和檢查報告單!”
法官:“允許出示!”
病例和檢查單上的日期是在去年中旬,上面也很明確的寫明瞭傷情情況。
曾菓菓多處擦傷,其中肋骨斷裂一根。
江席:“手寫病例和檢查單也能作假,根本就無法作證!”
薛明立馬回道:“醫院裡還有電子病歷,存檔在醫院的系統裡,這個可做不了假,日期和內容都是存檔的!”
兩方辯護律師爭辯得如火如荼時,眉頭緊皺的說道:“現在休庭!”然後拿起法槌砰的一聲敲了下去,繼續說道:“法庭需要對證據進行調查與核實,休庭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