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旅行包,是同一款!
就是這個巧合,導致了接下來的一系列事件!
在交貨的那天,你準備像往常一樣,去巡警處拿走你的貨物,但是就在這時......你無比驚訝的看到,一個女人竟然拿著你的包裹走出了警局。
你十分的震驚,心想為什麼這個女人會拿走你的貨物,一時之間,你腦補出了各種展開,什麼地下勢力盯上你了啊,你的貨源被另一個毒梟搶了啊,是你的供貨人臨時被人威逼了啊,等等。
當然了,這些都是我瞎猜的,你也可能啥都沒想,直接就跟上了死者。
很快,你跟隨死者到了她的住處,然後你要求死者把包裹給你......
而死者肯定是不肯......於是你準備使用暴力。
這個過程咱們完全可以略過,反正最後,你追逐著死者來到了公寓的天台,在搶奪過程中,你失手,或者是蓄意將她殺死了。
具體的手法是重物擊打頭部而死,由於屍體破壞嚴重,法醫那邊費了不少力氣才在死者頭骨上找到一個擊打呈現出的裂痕。
再說回案件這邊,你將周小玲殺死後,也有點鬱悶了,這平白無故的出現了一具屍體如何是好。
就在這時......你眼睛很敏銳的發現了死者手臂內側的一排針孔。
你自然十分高興,因為你把死者當成了一個癮君子,在她們娛樂圈裡,這種有了點名氣就生活不檢點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
所以你立刻掏出了你自己的針管子,朝著屍體裡注射了大量的致幻劑,然後將她推下了天台,以此來製造一種‘女名模嗑藥嗑嗨了,不小心摔下樓去’的假象!
這之後,你就很是開心的拿起了包裹,想要將其開啟。
然而......就在這時———
本案最尷尬的一幕發生了!
你發現......自己的鑰匙竟然在剛才的撕鬥中,被死者給拽去了!
不過你也沒太在意,直接就將包裹上的那把鎖給砸開了,結果卻發現......裡面根本不是什麼藥品!
而是一件西服!
直到此時,你才終於意識到,你似乎是弄錯了,這根本不是你的包裹!
但是已經晚了......你這時,很自然的想要趕緊跑下樓,將死者手裡的那把鑰匙給取回來。
可好死不死的,一個醉漢竟然正好來到了小巷裡撒尿,而且目睹了死者的墜樓。
你只能裝作被聲音吸引,跑了過去。
在這個過程中,你有意的掰開了死者的手,拿走了鑰匙,但是整個過程卻都在那個醉漢的目睹之下。
這你就很難受了,因為你也是警察,你深刻的知道取證組那幫人是多麼的專業,從死者的手裡偷偷摸摸的扣東西這種事情,是不可能隱瞞下來的。
所以在警察來到後,在對你們二人的詢問中,你也是很沒辦法的只好將鑰匙作為證物交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