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哥這麼說著。
雖然很丟人,但是這一番話,也真的就能稍稍的,洗脫一下張三哥的嫌疑了。
那麼......這個毛巾被塞到了消防箱裡,那兇手拿消防斧的時候,自然就可以將毛巾一起拿走。
周言稍稍的在腦子裡梳理了一下這個腦回路,就對著手機道:“好了,這些證詞已經足夠了,如果你真的沒殺人的話,我保證,沒有人能夠冤枉你,也沒有人能夠嫁禍你。”
周言說完,電話那邊也立刻傳來了一連串的感知之詞,但是周言也沒工夫聽,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現在,解決了小蝌蚪的問題,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問了。
誰是兇手。
兇手是用了什麼辦法,在電梯裡,砍掉了死者的腦袋的。
周言閉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發現依舊沒有頭緒,只得再次翻開書。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還沒有看完,所以現在繼續看。
我還是:去找胡一統,這一切最不違和的就是胡一統。
但倘若張三真的用完毛巾丟掉了,那最後可能隨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當酒店保潔的胡一統。
而且藉著打掃房間的由頭,可以出入各個房間並且毫無違和感,這就有了先決條件。
不過如何在短時間內直接斷頭,這個手法我還沒想通,總之我們的原則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調查一下胡一統的社會背景
“嗯......的確,如果是胡一統的話,他的作案條件是最充足的,因為他可以隨便出入任何房間,但是這個殺人手法,實在是很難搞啊。”
20171101185545412:關鍵是為什麼?
“為什麼?什麼為什麼?”周言皺了皺眉:“是在問,兇手為什麼要砍頭麼?當然是為了殺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對啊,為什麼要砍掉腦袋?
如果只是為了殺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幹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還要砍掉對方的頭?要知道,砍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而且,看兇手前前後後的忙活,很顯然,他是有一定的準備時間的,那麼既然這樣,他完全有時間去買個小刀啊之類的東西的。
這方便又好帶,往脖子裡一捅,不是比掄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為什麼死者非要用極其不方面的斧子呢?
頭也是......為什麼要扔到對面樓頂上去。
就放在電梯裡還能咋地,難道還怕死者開口指認殺人兇手麼?
難道是兇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東西是什麼,所以為了嫁禍三哥,才非要弄出這麼多事情的麼?
也不對啊,如果要嫁禍,你就把毛巾上的東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著非得砍腦袋啊。
周言就這麼想著,想著......漸漸地,他混僵僵的腦子似乎想到了什麼。
與此同時,他也注意到了筆記上的一條留言......
洛安瀾:10點了,建國與富貴開的房間,到了三小時。入住天數從半天變成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