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得不把自己送進去的時候,之前所有的心理假設,在失去自由之後,都只能算個瘠薄。
奔潰的瞬間,如同泥石流聚下!
我從內而外的散發著對裡邊的恐懼。
我不斷的心裡安慰自己,別怕,別怕!
你已經做好了最穩妥的安排,犬嫂和苗姐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撈你出來的。
但恐懼的浪潮卻絲毫不減,愈演愈烈。
沒有辦法!
在未來的日子裡,高牆電網,沒有自由,終日我要與垃圾為伍。
我的負面情緒一定會擴大,擴大,再擴大。
我必須要找到心靈寄託。
而小晨就是我的心靈寄託。
如何讓我的心靈寄託,戰勝我內心的負面情緒,將是我接下來所要面對的!
可能是因為之前我有過類似的經歷,初來乍到,我並沒有展現出多少慌張。
開頭的那一個星期裡,除了環境變的惡劣,飲食變的奇差之外,我並沒有表現出多麼的不適。
相反的,我看到很多新人。
他們抱頭痛哭。
他們歇斯底里。
他們自暴自棄。
我始終告誡自己,他們是他們,我是我!
第一次提審的時間實際上並不長,因為證據確鑿,我並沒有什麼辯駁的餘地。
我只是對於公檢法部門提出的收受好處罪,提出了質疑。
看來,王希他們已經將那份證據移交到司法機關的手裡。
我強調自己只是在打牌,只是手氣好了一點。
存在即合理,我不過是在出老千而已,要判可以,為什麼要說我是在收受好處?
檢察官冷笑著舉出我將贏來的錢,分成五份,去存款。這就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不置可否。
但是我聲稱是為了合理的規避風險,我很怕自己來路不正的這些錢,會讓司法部門注意到我。
我沒有收受好處,我只是出老千,運氣好贏了很多錢!
我最多也就構成了聚眾賭錢罪,並不是什麼收受好處罪。
我深知這兩個罪名量刑的區別。
當時王希第一次挖坑,只是二十萬,差點就讓我把牢底坐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