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傢伙!
我剛才差點沒忍住揍她。
她真是太討厭了。
接下來,任憑她說的天花亂墜,我把她當動物園的猴子一樣看待。
她本身也不善言辭,終於還是忍不了怒氣衝衝的走了。
“哼,別以為我治不了你,你把我妹妹的肚子搞大了,我讓我妹妹指正你,我不信我的妹妹胳膊肘會往外拐!”
可惜,肚子裡的孩子並不是我的!
……
我以為韓蓉不會搞小動作了。
結果這個賤人使出了終極大招。
這天,小晨有些中暑,我在家裡陪他,和他一起看電視。
結果突然闖入一群人。
韓蓉打頭陣,老丈人和丈母孃緊跟其後。
最後邊還站著兩個法警。
老丈人舉起手中的房產證:“這套房子是屬於我的,請馬上離開我的家!”
來了!
我知道遲早有這麼一天,沒想到這麼快,他就按捺不住了。
房子是我拱手送人的。
我當時是自願的。
根本怨不了誰。
我開始收拾衣服。
兒子跑過來,我將他抱起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兒子,我們走!”
“你放開我兒子!”韓蓉跑過來想要奪走小晨,但被老丈人和丈母孃給摁住了。
我聽到後邊他們勸慰自己的女兒。
“離婚的女人帶著個孩子,還是個男孩,會膈應人的!”
“媽,我還沒離婚,我捨不得小晨!”
“聽爸的,爸什麼時候害過你!”
“可是爸……”
後來說了什麼,我沒聽清。
初秋的天氣,晚上有些冷。
我自然不能帶著兒子住單位。
必須要租個房子。
韓蓉這個賤人,為了錢連兒子都不要了。
不過正好,兒子和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