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群現在聽說陳東峰是天寧市有名的雲海集團的董事長,憑著雲海集團的財力,收購原野山莊完全不在話下,於是便爽快地說道,“行,我同意進行山莊的整體轉讓。”
此時,陳東峰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他接起電話一聽,原來是南宮婉趕到了原野山莊。
這麼遠的路,這麼短的時間,看來南宮婉開車很猛的,當然賓士跑車嘛,跑起來的話,速度應該不會低。
陳東峰陪著林群老闆走出包廂,與南宮婉見面,發現與她一起來的雲海集團的專職律師是李雲起。
看著李雲起不太高興的神色,陳東峰走上前悄悄地對他說道:“李律師,不好意思,我私人收購的事情要麻煩你稽核一下合同內容。”
“畢竟是我的私事,我不能讓你白幫忙。我們事先說好,稽核一次收購合同,我就支付給你5萬元辛苦費,現在請你告訴我,你的銀行卡帳號。”
陳東峰知道憑自己是雲海集團董事長的身份,完全可以差使集團的專職律師為自己做事。
不過,陳東峰明白自己目前只是名義上的董事長,如果強行讓人家免費給你幫忙,最多可能差使幾次。
再說,如果他在稽核合同時不盡心,最終倒黴的還是自己。自己反正不差這點錢,還可以與李雲起結下交情,何樂而不為?
拿著集團公司給的年薪,額外又可以賺錢,陳東峰相信李雲起律師不會不答應這樣的好事,誰會跟錢過不去呢。
再說了,陳東峰又沒有叫他去幹違法犯罪的事情,只是幫忙稽核收購合同而已。
李雲起看到陳東峰如此客氣,反而顯得有些不好意思:“陳董,幫忙是應該的,辛苦費就算了。”
陳東峰笑著說道:“這是我私人收購行為,你憑知識和能力賺錢是應該的,就這麼說定了,我以後還要多麻煩你的。”
陳東峰已經把話說到這個份上,李雲起便熱情地回應道:“請陳董儘管吩咐,保證完成任務。”
由於收購來的原野山莊打算交給王志遠打造成安保人員的訓練基地,陳東峰便讓王志遠一起參與談判。
林群約南宮婉、王志遠、李雲起來到他的辦公室進行詳談。
陳東峰則走進原先約定的包廂,發現明勝公司的胡總三人已經在包廂裡了。
作為明勝公司的房產銷售員,陳東峰當然認識明勝公司的總經理胡易、常務副總經理羅耀、副總經理林琅。
平時,胡易和羅耀根本不可能與陳東峰見面,為此不認識陳東峰,而林琅是當初負責招聘陳東峰的領導,他的記憶力不錯,此時認出了陳東峰,於是開口問道:“陳東峰,你怎麼來這裡了?”
羅耀指了指陳東峰問林琅:“林總,你認識他?”
林琅皺了一下眉頭,回應道:“陳東峰是我招聘進來的銷售員。”
胡易看了看李念生,有些生氣地問道:“李經理,這究竟是什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