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只是粉頭收入的一部分,他們還會透過經紀公司拿到偶像周邊,販賣賺錢!包括你的照片,簽名,黃牛票等,或者替粉絲拿到和你合影的名額,這才是賺錢的大頭!上不封頂!”
蘇哲張大了嘴巴,驚歎道:
“怪不得粉圈凝聚力這麼強!有些偶像塌房了,粉頭都堅定不移,努力維護其他粉絲。看來經濟學沒錯:只有利益,才是維持‘熱愛’的最好辦法。”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嚴喜玲繼續講,“這些都只是合法的,經過我們認可的斂財手段罷了。還有一些我們不認可的,卻也屢禁不止。”
她舉了兩個例子:
“一種是出賣你的行程資訊,拿去狗仔或者私生飯換錢!能做出這種事的,你還認為是你的粉絲嗎?只是為了賺錢罷了!”
“第二種是集資!集資幫偶像買廣告、買禮物等等,這些錢彙集到粉頭手裡,有可能達到上百萬!你認為他會一分錢不拿嗎?以為粉頭是海瑞?”
蘇哲瞪大了眼睛:
“還能這樣?”
“當然了。”嚴喜玲感慨,“甚至有粉頭,集資幾百萬後,乾脆捲款跑了,這才狠!”
蘇哲服氣了,感慨道:
“兼職去當畫手、寫手的都太傻了,他們應該去當粉頭啊!”
“別說,還真有靠畫同人圖,寫馬屁文當上粉頭的。”嚴喜玲說道,“不過這都需要技術含量,最常見的粉頭上位手法是——撕逼!”
“撕逼?和其他粉頭撕,撕贏了就上位?怎麼撕,互相提問偶像的資訊嗎?”
蘇哲很稀奇,如果這樣的話,還挺具有西部牛仔決鬥的感覺。
在他想象中:
——你知道蘇哲的生日嗎?
——2月13日!你知道蘇哲的身高嗎?
——1.85米!你知道……
嚴喜玲十分無語:
蘇哲雖然很理智,很上進,但對某些事情,還存有一絲天真感啊。
但或許這就是藝術家吧?太現實的人,永遠無法創作出打動人心的作品。
嚴喜玲認真解釋道:
“是掀起粉圈大戰,代表偶像,和其他偶像的粉絲撕逼!”
在這種撕逼中,會迅速聚集其他粉絲,形成小團體,也就能順勢成為粉頭了。
已經成為粉頭的,也可以進一步凝聚粉絲。
“所以你知道,為何粉圈喜歡撕逼了?雖然有腦殘,但其實本質上,都是因為利益啊!”
先這些,明天有新歌,想想咋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