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評論道:“這不是合情合理嗎?
難道你還想著平臺白給你推薦?
有舍才有得!
什麼代價都不願意付出,哪有那麼容易的事情。”
這條評論下雖然有不少反對的聲音,但是點贊數非常多。
顯然很多網友同意這條說法。
鑑於此,陳軒只得在底下回應道:“合理嗎?
那我給你捋一捋。
據我所知,作者的收益,是平臺先扣除運營成本再分成後的收入。
請注意,是先扣除運營成本,再分成!
運營成本是多少,平臺從來不會告訴作者。
而且分成的比例通常都是五成以上。
請問,這個代價還不夠大嗎?
平臺給推薦,然後賺到的錢大家一起分,如果僅僅是這樣,倒也說得過去。
可現在的情況是,分成比例就已經不合理!
就這樣,平臺還用暗底下的規則,讓作者不得不簽署版權協議!
更可恨的是,某些無恥的平臺還將作者應得的版權收益私吞!
這就是吃人不吐骨頭啊!
你管這‘合情合理’?”
那個網友頓時道歉道:“哦哦,原來是這樣。
之前沒理清其中的利害。抱歉抱歉!
我支援大大!”
底下一堆網友回覆。
“這麼坑爹?運營成本+抽成+版權,平臺還真是全都要啊!”
“我去這太慘了吧,以後不看盜版了,嚶嚶嚶!”
“果然資本沒一個好東西啊!”
然而,就在風向漸漸倒向陳軒這邊的時候。
一個網文大神發聲了。
掌上閱讀作家‘宇宙之心’:
“我想說,大部分,甚至9成以上的作者都是沒有能力打理自己的版權的!
整天忙著構思劇情。
在電腦前埋頭碼字。
哪裡來的功夫去經營自己的版權?
版權放在咱們這,也是爛在手裡。
交給平臺打理,還能收錢,何樂而不為?
反正我是樂於見到的。
去年正是準備結婚,又要買房又要籌備彩禮錢,結果老書版權正好賣了出去,解決了我的燃眉之急。
說這個不是想要炫耀什麼,我也絕對不是收了平臺錢才站出來說話。
全憑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