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兩面都做,基本賠本,因為又想當啥又想做啥,消費者不會滿意的,而且分開做,你們必定會分散管理,這時候市場就會出現更大巨無霸來吞噬你們的市場。
而且你們最近的大股東也變了,一家網購平臺對吧,做網際網路貿易起家的,對方是你們最大的股東,我這還有一份協議,你可以看看,或者你拿去給他們看看。”
吳遠飛不知道陳凡到底準備了多少合同,但拿起來一看,這也行?
陳凡的另一份合同是保證那個電商平臺,一年有二十億銷售額,而且有非常完成的營銷思路,前提簽了合同才會給你看營銷思路,這是在賭,讓那個平臺的大老闆賭。
“你玩這麼大的嗎?”吳遠飛問道。
“必須的,十年外包權,我要十年外包權,你回去和他們談談吧,如果你不願意,我會去找另一家,我值錢的就是營銷方案。”
吳遠飛吃完飯離開了,離別時加了陳凡的微信,這個年輕人讓他眼前一亮,二十多年沒見過這類人了。
二十年前那個群雄逐鹿的年代,這類的人他見過。
陳凡根本不在乎合不合作,他在乎的是隻要對方能踏入營銷這道門,他就賺了,即使他們自己做,陳凡也能跟上順風車。
但大機率他們不會自己做,因為吃不準市場,而且還需要去研究這類的運營模式,不如有個現成的,先試試看,對方一定會提出一些列要求,比如不能影響古浪自身的利益,不得宣揚不利於正能量的東西等等。
伸了個懶腰,打了個飽嗝。
陳凡決定消失幾天了,好好的讓自己整理記憶。
一週後,夏雨和夏雪實在忍不住了,陳凡這傢伙人間蒸發了?夏雪發簡訊給陳凡要了他的房門臨時密碼,要洗衣服的,衣服都臭了啊。
陳凡給了她們一個臨時密碼後,基本沒啥回覆了。
公司內的錄音棚已經裝修好了,還有裝置都送來了,陳凡現在就是要當創作人了。
他第一個目標就是把自己歌賣給空瓶娛樂的明星,前陣子註冊的那麼多公司,其中有一個就是音樂公司。
如果陳凡自己演唱出道,賺不了多少錢的,因為一個人的上限是有限的,但如果陳凡捧出來十幾個歌手,然後從中抽成,版權還在自己手上。
那麼只要這些歌手去演出就要給自己分成,一個人去演出頂多別人十萬五十萬出場費,你一個人一百萬,但如果有十幾個一線歌手,出場費是五十萬,那就是五百萬了啊。
而且代言的話,一個人的代言是有限的,陳凡的目的不是成為超級偶像,而是為了錢,有錢了就可以說出那句:“我不在乎錢,我對錢沒有興趣。”
這個世界是沒有盜版的,聽歌必須付費,所以有這個前提下,肯定創作為王,當幕後推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