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世紀的時候,如果你問一個波旁的海諸國的居民,波特盧騰龍貴族共和國建國多久?他們肯定回答,從1587年建國至今,不過五十年的一個新生玩意兒,這也是在神界的標記。
但是如果你是問波特盧人他們的國家是不是隻有五十年,那麼波特盧人們肯定會硬扯著脖子吼道,胡說,不止五十年,我們波特盧人的歷史相當悠久,早就獲得了極高的自治權,是波旁的國中之國,形同於國家,幾百年不曾聽聞波旁的號令!
那麼波特盧的國家到底有多久歷史?這就要看你問的波特盧人的臉皮有多厚了。
臉皮比較薄的,就說從波埃米人自治區開始算起,怎麼也有個百來年吧;臉皮比較厚的,就說從印哥納設立僑民聯盟開始算,至今已有五百多年曆史;臉皮最厚的,就說從波旁人在印哥納設立僑民社群開始算,共經歷七百多年,乃波旁的海最古老的國家之一。
波特盧的起源之所以有這麼多說法,是因為這個國家在建立之前,經歷過漫長的自治過程。
這個世界這麼大,歷史也有一千多年了,保持高自治度長的地區不是沒有,但不是像巴姆的尼普爾赦區一樣被吞併,就是像馬錫的西哈努區一樣奪取政權以後撤銷老家的自治權,像波特盧這樣保持高自治還最終能獨立的,也是少有。
神界的檔案室,以及冷弈的系統備忘錄中,都儲存著一份列表,上面清晰的列舉出波特盧獨立以前的各個稱呼,以及該稱呼時代波特盧的統治者代數。
印哥納的波旁僑民聯盟|1011年——1389年/378年|27任
波旁的波旁僑民聯盟|1389年——1453年/64年|4任/30任(任替)
波埃米人自治區|1453年——1498年/45年|4任/33任(任替)
波特盧自治區|1498年——1566年/68年|5任/37任(任替)
波特盧大衛所|1566年——1587年/21年|2任/38任(任替)
【注:任替的意思是,波特盧在一任統治者的任期上發生了名稱變動,因此被稱為任替,不重複計數。】
從這份表中可以看出,在波特盧獨立之前,曾經被印哥納、波旁兩個國家統治過,名稱變動過四次,存在時間長達576年,總共更換過39任統治者。
早在第一期清算的時候,冷弈就說過波特盧的步子邁的相當穩健,不管是被印哥納統治時期,還是被波旁統治時期,波特盧都是一點點增強他的自治度的,每次邁出的步伐並不大,但是一旦邁出就堅決不後退。
在印哥納統治時期,波特盧就從最初的一個外交、商業管理機構,一點點的變成集行政、司法、徵稅多位一體的自治區,管轄著相當一部分印哥納土地,靠著波旁撐腰,成為化外之國。
然後是波旁與印哥納的九年戰爭,在僑民聯盟受到波旁管制以後,自治權首次下跌,因為波旁收回了部分權利,面對當時還很強盛的波旁,僑民聯盟不敢違抗波旁的命令。
不過在此後隨著波旁的衰落,僑民聯盟逐漸恢復了自治權,甚至趁機奪取波旁的海外土地,騰龍殖民衛所來擴張自己的地盤,最關鍵的是波旁還打輸了。
這就是時任僑民聯盟第29任聯盟主,庫圖馬特·萊戈所進行的戰爭,也是他第一世的成就。
對於僑民聯盟來說,最關鍵的是在1443年與波旁執政長鮑里斯五世簽署的《就僑民聯盟問題處理協定》這一條約,透過這一條約,僑民聯盟獲得了幾乎完全的對內行政權、司法權與經濟權,並且變相獲得了對騰龍殖民衛所的統治權。
僑民聯盟的第一次變身,是在1453年將名稱從“波旁僑民聯盟”更名為“波埃米人自治區”。
這一條命令的變動,是發生在與邁席卡進行教化區戰爭的時候,此時波旁正處於二十四執政長之年的餘波中,本島殺成一團,根本無暇顧及波特盧,自然也無暇收回騰龍殖民衛所,哪怕是計劃都沒有。
而為了更好的應對教化區戰爭,波特盧設立了波埃米人自治區,這一自治區的地域範圍包含了波旁僑民聯盟與騰龍殖民衛所,等於是將曾經波旁僑民聯盟所擁有的特權,透過這一自治區的設立,從而涵蓋到騰龍殖民衛所上面。
這一條命令是涉及到國家行政區的重大變動,按理說要透過波旁的允許,於是波特盧就誰便找了波旁一個執政長(當年波旁執政長滿地走),給了點錢對方就蓋章了。至於對方根本代表不了全波旁?這關波特盧屁事,難道對方還會不承認嗎?
確實,波旁也沒有不承認的本錢,畢竟費力遜十四世統一波旁以後,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去波特盧打秋風,至於自治區這種事情,當然是可以透過的啦。
因此,波埃米人自治區就正式成立,波特盧得以名正言順的統合僑民聯盟與騰龍殖民衛所的土地,更好的應對教化區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