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失敗的一個街頭歌手。
張譚走過去,也是無聊到了極點,竟然嗓子癢癢的想要一展歌喉:“喂,兄弟,吉他借我行麼,我也來唱一首。”
街頭歌手再次甩了甩頭髮,用不屑的眼光看著張譚:“哪來的小孩,一邊去,不要擾亂我的音樂創作。”
張譚翻了白眼,你丫這也叫音樂創作,不是把甜蜜的歌唱得驚悚就是創作了。
想了想,從兜裡掏出來十塊錢,放在鐵皮罐子裡:“十塊錢,我唱一首,怎麼樣?”
街頭歌手低頭看了看,依然很不屑的說:“切,有點錢了不起啊,音樂不是用錢能買到的……給你,就唱一首啊。”
嘴上不屑,行動上卻不遲延,街頭歌手將吉他遞到了張譚的手裡。然後彎下腰,從鐵皮罐子裡,把十塊錢撿起來,揣進了兜裡。
“你應該把大錢擺罐子裡,這樣別人才會覺得你唱得好,有人捧場。只留著一塊五毛的小錢,誰稀罕你啊。”張譚忍不住傳授了一點生意經。
“我還用你說?”街頭歌手沒好氣的說,“趕緊唱完,別耽誤我的音樂創作。”
一邊說著,一邊很順從的從兜裡把三張皺巴巴的十元錢,放在了鐵皮罐子裡。
張譚對此,只是搖頭笑笑。
他就是興致上來了,過來彈彈吉他唱唱歌。
噹噹噹。
手指在吉他上,隨便的撥弄了一下弦,試試音準。
旁邊的街頭歌手,又沒好氣的說:“你會不會彈吉他?”
張譚沒理他。
而是抱著吉他,調整好自己的狀態,看著走過來走過去,卻對這邊絲毫沒興趣的路人,緩緩地彈起了吉他。
對他自己來說熟悉,對別人卻陌生的旋律。緩緩地傳出來。
短暫的前奏,張譚張口開始唱了。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愛著的人啊,到底我該如何表達,她會接受我嗎。”
清脆乾淨的歌聲。霎那間將眼神不屑的街頭歌手給震住了。
這是一首從第一句起,就能深深吸引人的歌。
“也許永遠都不會跟她說出那句話,註定我要浪跡天涯,怎麼能有牽掛。”
唱著歌,張譚彷彿回想起了上輩子的嬉笑怒罵人生。
即便是個小人物。也有自己的愛恨與夢想。
那準備直接飄過的路人,有三個女生靠得很近,聞聽歌聲,忽然很驚訝的轉過頭,找到了正在彈唱的張譚。
駐足腳步,繼續聽著張譚的歌聲。
張譚微微眯起眼睛,昂起頭,看著地下道頂上的日光燈,穿過光暈後面,彷彿是另一幅畫卷:“夢想總是遙不可及。是不是應該放棄,花開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哪裡。”
街頭歌手不屑一顧的眼神,早已經丟掉了。
聽著張譚唱歌,目光裡滿是驚訝。
而這一句過後,他渾身一震,雙眼頓時失神,似乎想起了自己的過往。夢想遙不可及,所以他人才會在地下道里,用音樂掙扎出一口飯吃。
路人一個兩個。一雙兩雙,圍了過來,安安靜靜的站在一米開外,圍成一個圈。聽著張譚認真唱歌。
吉他聲高昂了少許。
張譚深吸一口氣,音調也提高了許多:“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來不及道別,只剩下麻木的我,沒有了當年的熱血。”
地下道理的人越聚越多,越多人越是湊過來。
但是誰都沒有發出聲。只是那麼站成一個圈,寂靜無聲的聽著場中,在吉他聲的伴奏下,乾淨的歌聲。
帶著濃郁的情感,彷彿宣洩著什麼。
“看那滿天飄零的花朵,在最美麗的時刻凋謝,有誰會記得這世界他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