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紅宇不僅向主管部門推薦了關係好的拍賣單位主拍,還煞費苦心地花錢請來長江中下游的三家資金雄厚的煤電集團來圍標,這三家不管誰中了都是董紅宇的。其他競標企業聽說後,完全放棄了競爭。
果然,第一輪拍賣後,就只剩下這三家單位和董紅宇了。
董紅宇資金有限,競標時找了兩個搞建築的合夥人。最終,董紅宇只花四千萬就買下了這個儲量幾千萬噸的煤礦,雖然比預想高了點,但也算是如願以償。
不過,等到董紅宇拍下煤礦後,市場就變得不景氣起來,董紅宇又加大了煤礦裝置的改建,並沒有多少盈利。
合夥人聽了一些傳聞,覺得這樣下去,深問得罪人,不問錢吃虧,於是就按照當時的投資協議——投資兩年不賺錢,投資人可以退出來——在第三年就退了出來。
董紅宇的這次擴張,外加大環境不好,使得企業資金非常緊張,吃緊時員工的工資都要從幾個公司拼合。
為了緩解這種情況,董紅宇把一部分沒賣出的門市和住房,借用親戚的名義買了,拿去銀行作抵押貸款。
紅宇集團公司欠著銀行的錢,外面也欠著紅宇集團公司一些煤炭款和建築工程款。
每年年底,董紅宇都會成立專門的“收欠工作組”,收來的款項跟年終獎金和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最初吳局長的單位在建辦公樓時,結算時一共超出工程款200萬元。行政單位的經費全靠財政撥款,每年多時還20萬元,少時還5萬,董紅宇都不知道何年才能還清,但他念著吳局長最初對他的扶持,在最困難的時候也沒有向吳局長開口多要錢。
縣裡的星級酒店完工後,質量驗收合格,交付經營,但工程款還有800萬沒付。
後來,俞局長因被人舉報受賄調離了原單位,新上任的縣住建局領導跟董紅宇不熟,董紅宇催款時就沒留情面。
年底,董紅宇派了集團副總和建築經理帶著20多人直接進了酒店,進大門時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鎖將大門鎖上。
酒店保安慌忙去報告酒店經理,說收欠的把大門鎖了,客人無法進出。酒店經理又急忙給主管部門領導打電話,領導看著事態嚴重,於是交代經理:“叫他們先把門開啟,讓他們去會議室,我馬上派人來解決。”
來的是一個住建局的副局長,大家都認識,問題無需多說,都清楚,欠債還錢,董紅宇很強硬地說道:“我現在也沒有辦法了,只有半天時間,不給錢再鎖門”。
這名副局長覺得此事很棘手,但還是想方設法籌措了400萬,又出具了“餘款兩年付清”的承諾書,董紅宇才帶人撤退。
董紅宇收到錢後,先是還私人集資利息和本金,這個關係著董紅宇的名聲,當然,他覺得自己不能坑人家的血汗錢或養老錢。
其次是還銀行,然後是付購貨款和吃住招待費,再是生產人員工資,最後才是管理人員工資。
董紅宇在外風光,在內還是提倡大家節約一滴水、一度電,自己也處處以身作則。
他常在酒店陪客吃不飽,回來就炒個雞蛋米飯或煮個快餐面。他和公司幾個高管開玩笑說:“其實算資產,本人就是一‘負翁’,還不如你們。”
高管則打趣他:“有本事的人,都是花別人的錢,辦自己的事。這年月流行欠錢的是大爺,欠銀行錢的是大爺中的大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