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對俞東俊解釋道:“羅寧化整為零地舉辦宴席,我怎麼會知道?我又不是紀委監察人員。”
“再說了,羅寧又不是我舉薦擔任局長的。”
“為此,俞市長,你放心,羅寧就算真的出事,也跟我沒有多大關係。”
張峰停了停,看了一眼俞東俊,接著說道:“俞市長,這二份舉報信,怎麼如此湊巧出現你的手上?這樣的動機,值得我們考慮和注意。”
俞東俊經張峰提醒,立即說道:“我的秘書有事請假半天,今天早上他沒有來上班。”
“這二封舉報信,是我早上來上班,開啟辦公室門,在門內的地上發現的,看樣子是有人從門底縫裡塞進來的。”
張峰分析道:“這個人既然能把舉報信準確地投到市長辦公室,應該不是普通人。”
“只是他的用意和動機讓人懷疑,為什麼不把舉報信交給我這個分管領導?也許可能擔心我這個分管領導包庇羅寧,但為什麼沒有直接向市紀委進行舉報?”
“我猜測可能有人想看我們倆的笑話。許多人都知道我們倆關係不錯,為此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授人以柄。再說,羅寧是自作自受,受到組織處理是應該的。”
俞東俊聽到這裡,連忙推過來另外一封信,說道:“張峰,你再看看這封信,也與你分管的工作有關。”
張峰拿起來一看,是反映麗華市知名房產開發商陳雷使用暴力拆遷手段打傷打殘人員、賒欠供應商款項、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
最要緊的是反映二年前的一件命案。
二年前,麗華市某位知名建材老闆跳樓自殺事件曾經轟動全市,舉報信裡反映陳雷先是故意製造一起衝突事件,在這個建材老闆手忙腳亂時,再僱人製造了一場墜樓事故,也就是說,這是一件刑事案件。
在舉報信最後,舉報人強調再給麗華市公安局六個月的時間,用來進行重新偵察這個案件。
如果麗華市公安局沒有啟動複查,或者還是草草了事,將向網路進行公開舉報。
張峰看完舉報信,說道:“按理說,新官不理舊帳,再說這是二年前已經結案的案子。”
“陳雷這個人,我有所耳聞,原先是草莽出身,在原始資本積累的時候也許會採取如此惡劣的手段,但二年前,他已經是知名企業家,根本犯不著這樣做。”
“人在做、天在看,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無論是對這份舉報信的回應還是我們本著自身的工作職責,或者是對死者家屬的一個告慰,我讓徐猛局長對這個案件重新梳理一遍。”
當著俞東俊的面,張峰叫來了徐猛,畢竟徐猛是俞東俊推薦上位的,再說,如果真的能進行翻案,對於徐猛來說,也是一份工作業績。
徐猛說道:“俞市長、張市長,這個陳雷是麗華市知名企業家,集團經營多元化,涉及房地產、酒店和休閒娛樂行業,資產至少在三十億元。”
“另外,陳雷與副書記田洛是親家,準確地說,應該是準親家。陳雷的兒子陳軍與田洛的女兒田華是大學同學,二人相戀,準備大學畢業後結婚。”
俞東俊和張峰互相看了看,這個情況倒是讓人意外。
一個家庭有權、一個家庭有錢,這樣的組合可以算是黃金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