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提議道:“這家酒店的發展前景不錯,現在只是暫時的困難。”
“我可以讓銀行貸款重新進行變更,繼續貸著。”
“另外,我可以引進一個新的投資人來負責兌付這些民間集資。當然前提是要求佔有一定的股份。”
“不過,考慮到這家酒店是你父親的遺產,會讓你繼續負責經營,這位老闆不會參與平時的經營活動、也不會干涉你的決策。”
林佳琪當然不相信居然有這樣的好事,是不是先進來後,再逐步進行奪權,然後完全架空自己?
看著林佳琪疑惑的神情,張峰知道她還不相信自己,於是便說道:“如果不是事情如此緊急,我還不願意管這事。”
“說實話,這位老闆是明寧市商業銀行的大股東,資產上百億,如果不是為了幫我解決我上任後的第一件麻煩事,他還懶得來麗華市。”
“再說,大股東還是你,你擔心什麼?”
“如果你實在擔心,我可以讓他與你籤份協議,以保障你的權利。”
說實話,張峰此時的心裡覺得有些鬱悶,自己找人拿錢來倒貼,還要表現出如此遷就的態度。
看到張峰說到這個份上,她不得不接受這個建議。
再說了,她也沒有其它選擇,曾經有人拿擺平這些集資款為條件要求佔股51%,想完全控制麗華明珠的經營活動。
接下來,張峰便讓秦豐與林佳琪進行對接。
秦豐很爽快地表示先向明寧商業銀行進行貸款,用於歸還原先的銀行貸款。
同時會妥善處理好這些集資戶提前兌付事宜,而且還只要這家酒店20%的股份,不干涉、不參與酒店具體經營事務,但有個附加條件,就是酒店的最高一層要全部給他使用,不得向外進行經營。
林佳琪與秦豐簽訂了協議,秦豐掛了一個副總經理的職務。
秦豐一方面要求明寧商業銀行進行放貸,另一方面開始解決集資款的問題。
他與這些找上門來要求提前兌付的人說道,要相信麗華明珠酒店的經濟實力,集資款放在這裡肯定不會有任何問題,肯定會到期還本付息。
只是在這個時候,你越這樣說,越沒有人會相信,反而引發更多的恐慌。
當然,秦豐是故意這麼幹的。
雖然他現在根本不差這些錢,但他不想多付冤枉錢。
要知道,當初麗華明珠酒店與這些集資戶簽訂借款協議時,約定月息1分,年息12%。這是法律允許的合法範圍,你不得不進行支付。
不過,這些集資戶要是在中途提前支取,哪怕只是在利息到期前一天支取,對不起,那麼在還你本金的同時,利息就只能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利率計算。
活期利率實在太低,一來一去要相差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