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拉鬆了領帶,解開了襯衣領口的口子,接過陳芸遞來的話筒,朗聲開口。
“大早上的,我接到電話,知道公司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說實話,我不震驚,但是,我非常的憤怒。”
陳芸在旁邊聽著,伸手做了個手勢。
旁邊的文員,將話筒的音量調到最大,連線公司廣播,李強的聲音,響徹整個公司內。
李強並不在意,雙眼神有如鷹隼一般,極是銳利地掃過眾人。
“督察部的成立為的是什麼?是督促和清查,我想問你們,這有錯嗎?你們這些人誰能告訴我,督察部錯在哪裡?”
“你們在公司工作,公司付給你們相應的報酬。但這並不代表你們便可以用工作便利,謀取私利。你應該得的公司已經給了。不應該得的,你要伸手,難道公司還不能查嗎?告訴我,這是怎樣的強盜邏輯?”
“林經理,你現在就給警署、勞動署的人打電話,就說公司有員工謀取私利,大鬧罷工。我李強以國光飾品公司總經理和國光集團董事的身份,對這些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是,陳總!”
林華掏出手機,撥打電話。
目光卻是在下方眾人的臉上掃過,露出不屑的表情。
心中暗爽:東哥的這一招,可真是狠啊!公司這麼大,以權謀私的人,肯定是有的。
扛著國光集團這面大旗,電話打出去,警署和勞動署的人敢輕怠?怕是用不了二十分鐘,署警和勞動署的工作人員就會出現在這裡。
到那時,就不是現在這麼簡單,而是要走司法程式了。
但是,這人也太多了點。
林華有點遲疑,真要是一下子告幾千人,傳揚出去,國光飾品以後怕是也難再招到員工的。
不管事情的錯對,對普通人來說,這事終究是太恐怖了點。
林華想的得到,李強自然也想的到。
朝林華隱晦地使了個眼色,領悟到他意思的林華,往一旁走去。
當然,沒有懷疑他是在拖延時間,在眾人看來,林華去一旁,是因為站在李強的身邊太吵了。
畢竟,聲音也是夠大的。
李強繼續在說話。
“不過,我這人也不喜歡趕盡殺絕。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你們這幾千人所代表的就是幾千個家庭,所以,我就當自己是在行善積德了!”
“在警署和勞動署的人來之前,你們這些人願意自己走出去,再和督察部的人主動承認錯誤的,我可以不追究。畢竟,那是我來之前的事。但如果在他們來了後,還留在這個大會議室裡的人,那我前面所說的話就會兌現。哪怕你們沒有謀私,我也可以用擾亂公司正常生產,不服從公司管理,一分不賠的將你們清出公司。”
“相信我,國光飾品不是什麼小加工廠,有足夠的訂單,工資有保障,福利和待遇在這一行業也是頂尖的,我不愁招不到人!”
“現在,大會議室的門給我開啟,你們想要離開可以出去了。想要留下繼續和我對著幹的,穩住。我別的不說,對於你們這些人,我只送一句話:保證你們最後一定會後悔!”
說完,李強轉身,掃過身後的一群高管。
朱文峰不在,已經從陸離詩的嘴中知道。
但是,蘇藍和康蕎也不在!
一個人事總監,一個財務總監,兩人可都是公司真正的高層啊!
兩人都不在,這是存心要看自己大笑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