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瑞一邊漫無目的低頭快走一邊在手機上手指翻飛打著字:
猜猜我在哪,寶貝?
你是想說你在我心裡對嗎?
不對。
乾淨利落回了倆字,然後李斯瑞對準馬路斜對面的一棟房子拍了個照。
30萬畫素的照片拍出來效果非常糊。但好在聊勝於無,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倒是有個傻瓜相機,但是被沸羊羊霸佔著不給他他也不好硬搶。再者說傻瓜相機眼下也沒有任何辦法連結到手機上。
對面發過來一個星星眼的表情。然後問:這是哥特式建築嗎?
不,這應該是英倫式的建築。
你現在在歐洲?
不,我在你腳底下啊寶貝。
發完這條資訊李斯瑞還歪頭想了想,感覺這個方位用詞簡直不要太浪漫。
對面間隔了足有兩分多鐘,那條訊息才姍姍來遲:
你提醒我了,我剛才一瞅腳下。你猜怎麼著,有隻小強差點爬到我腳背上了。嚇死我了,我一拖鞋送它去見了馬克思。
我既愧疚於自己的殘忍又後悔自己太婦人之仁,現在我已經用腳底板把它搓成泥了。最後請你務必相信我親愛的,因為我的手機沒有拍照功能不能讓你眼見為實。
但是我可以把手按在聖經上發誓的,我說的絕無半句虛言。
李斯瑞對著手機飈了若干句粗口,還是不解氣。把手機揣好然後對著空氣一陣拳打腳踢。
忙完了掏出手機,螢幕上幾個字一條甚至一個字或者一個標點符號一條的資訊開始對他狂轟濫炸:
你不相信我?
你表示了懷疑?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愛我?
你大爺。
李斯瑞?
在?
?
你拍的是什麼海報,聽說隔壁城市有個地方叫世界之窗。那裡有微縮版的各國景點,你大中午跑去拍照不熱嗎?
李斯瑞在對話方塊裡打了又刪,刪又再打。反覆幾次後他終於找到個位置,站在路燈杆下儘量仰著頭。拍了一張幾近於城市全景的照片,發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