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去哪?”安迪斯在身後問他。
“去野地裡隨便逛逛,好久沒來靈獄了,我得出去透透氣。”
安迪斯差點一口痰吐到地上,知道盧克松是在嫌棄這條街空氣太臭,也順便嫌棄自己。
望著已經遠去的盧克松的背影。
安迪斯惡狠狠道:“哼,走著瞧!真以為我是白痴和弱雞?”
……
盧克松走了十多公里,來到野地裡。
所謂的野地,就是越過石柱脫離了阿卡姆小鎮的區域範圍。
這裡遊蕩著許多的魔傀邪獸,阿卡姆小鎮居民稱呼這些怪物為野狗。
盧克松身上帶著那塊界石,界石把他的氣息偽裝成魔靈,那些怪物聞到是魔靈的氣息,不是外來生物,而且實力很強,所以都躲得遠遠的。
當然,前提是盧克松別沒事找事去故意激怒它們,憤怒發狂後的它們仍是會前仆後繼不把你撕成碎片誓不罷休。
很快,有五個人影向他慢慢走來。
他們中有個巨人,體型超過三米。
盧克松憑著記憶,確認他就是資料裡寫的“午夜花暴力團”的“鐵石”——邦迪,他是個戰力堪比新生屍魔的喪屍。
值得一說的是,靈獄地下城有數不清的魔神暴力團,他們基本上都由魔靈、喪屍、骷髏、半喪屍半骷髏組成,當然也會有改裝人和縫屍者。
而且這些魔神暴力團都有自己的崇拜物件,通常是某個不可名狀的魔神。
暴力團的人數永遠不會超過十三個,超過十三個就會倒黴,會莫名其妙噩運纏身,過不了多久就被人團滅。
所以暴力團在挑選夥伴時非常謹慎,一旦確認接受某人成為新成員後,就不能把他隨意開除,否則仍是會集體走噩運。
魔神暴力團有點像《海賊王》裡的海賊團,但他們最大的區別是暴力團必須共同信奉某個具體的魔神,依此能得到魔神的力量和庇佑。
不信奉魔神的都不是暴力團,不信奉魔神的團員也不是合格的團員。
這一點很重要,團成員裡,誰若是三心二意、朝三慕四、吃裡扒外、陰奉陽違,他自己很快就會走黴運,會死得很慘,大家都認為這是魔神對他的懲罰。
因為暴力團信奉仍活著的魔神,所以他們不屬於某個阿卡姆小鎮。
他們也沒法這樣做,這樣做的代價就是在自我毀滅。阿卡姆小鎮的創造者的殘存意志會慢慢折磨並摧毀他們,所以他們最多隻能待一段時間就必須離開。
盧克松很滿意眼前這五個人,他們隨便一個單獨擰出來都比安迪斯那廢物強。
盧克松敞開心扉輕鬆道:“你們的任務就是去盡情地胡鬧,找個大點的酒館或旅館住下,隨便找幾個小妞,盡情喝醉,三天兩頭出來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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