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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兩人聊天著,那邊華東都市報也正式收到了燕京市人民法院用特快專遞寄送過來的郵件,裡面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一應俱全!
盧宏坐在總編孫俊良辦公室內,旁邊則是法務部的負責人曹安,他只是一個普通小記者,這會兒坐臥不寧。
“老盧,你也是老記者了,這種根本性的錯誤怎麼會犯呢?”孫俊良將快遞檔案袋啪的一聲扔在桌上,他這會兒可是滿肚子氣。
全網路都在追著自己報社罵,主管機構那邊也打來電話詢問情況,相熟的新聞媒體人幾乎都劃清界限了。
一件小事兒,愣是被擴大成全新聞圈。
盧宏算是破罐子破摔,他有些委屈的說道:“當時也就是看鬼吹燈那麼火,剛好可以跟盜墓事件產生關聯,誰知道會變成現在這樣。”
孫俊良可不聽這個,沒出事兒當然皆大歡喜,出事兒之後顯然就不能讓報社承擔罵名,必須推出一個替罪羊來。
“不管現在怎麼樣,你必須以個人的名義來給張楚道歉,我們會在表面上開除你,等風頭過了之後就讓你加入到報社旗下的公司裡面,養老保險公積金那些不用擔心,去避避風頭就行。總之必須把這個事件定性為你的私人舉動,不能跟我們報社扯上任何關係!”
盧宏其實已經做好了被放棄的心理準備,不過他依然對法務部抱有一絲希望,“曹總,如果是打官司的話,你覺得我們有勝算嗎?”
曹安聳聳肩膀,他拿起桌上的快遞檔案袋,找到民事起訴狀讀起來:“本案是由被告《華東都市報》登載記者採寫的長篇通訊《兩男子沉迷‘鬼吹燈’盜墓,24小時不到就落入法網》部分內容嚴重失時引起的。
兩名犯罪嫌疑人從未在接受採訪或者警察口供中提及鬼吹燈或者盜墓字樣。
現請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華東都市報》報社立即停止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限期將原通訊電子版從網站頁面移除;判令被告在其報紙頭版上面發表內容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的書面宣告,為原告張楚及作品《鬼吹燈》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名譽損失100萬人民幣。”
盧宏聽完之後有些驚訝,他還以為被告人是自己,沒想到竟然是整個報社,說不定自己不用被辭退!
“老實說,我們現在的勝算幾乎為零,所以我建議庭外和解。”曹安無奈的說道,再好的律師也不能挽救豬隊友犯下來的錯。
這邊總編孫俊良還沒有說話,敲門聲就響了起來,他的女秘書神情有些焦急的拿著一張傳真走了進來。
“孫總,出大事兒了!”
孫俊朗眉頭緊皺,他詢問道:“什麼事兒?”
“剛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給我們發來傳真,公開通報我們釋出虛假失實報道的查處情況,已經依法吊銷了涉事記者盧宏的新聞記者證,並且將其納入到新聞採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相關負責人暫時接受離職審查,報社受到警告行政處分,並且罰款10萬元!”
聽完這話,盧宏整個人彷彿失去精氣神一般,直接癱在椅子上。
完了,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