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林雷說出“真兇先生”四個字的時候,那個人額頭上冒起了黃豆大的汗滴,整個人劇烈的顫抖起來。
林雷不管餘者眾人驚駭的表情,繼續開始推理:“接下來,我將推理出整個事件的真相。吉普森非常聰明,智商絕對是一流的。他一方面提出與丹尼爾交換殺人,從而‘間接’幹掉丹尼爾,另一方面,他還想要除掉麥克格文!”
“除掉麥克格文?怎麼除掉?”喬治警長脫口而出道。
林雷微微頷首,緩緩地說道:“這個案子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兇手挖掉了死者胸前一大塊肉,並且取走了心臟。我一直在琢磨,這是為什麼呢?難道兇手是變態殺人狂?當我鎖定真兇之後,經過反推,終於知道了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
頓了一頓,林雷接著說道:“吉普森的一石二鳥之計非常陰毒,將自己摘得乾乾淨淨。首先他並沒有殺掉麥克格文,而讓里奧斯幹掉丹尼爾。幹掉丹尼爾之後,吉普森還會殺掉里奧斯——當然,是用麥克格文腰間的手槍,殺掉里奧斯,讓麥克格文背上殺人重罪!”
接下來,林雷開始推理後面的真相。
吉普森以為自己聰明絕頂,所以定下這個一石二鳥之計。用“交換殺人”忽悠里奧斯殺掉丹尼爾,而後用麥克格文的手槍再殺掉里奧斯,從而達到嫁禍麥克格文的目的——麥克格文與凱麗有染,吉普森早就恨不得殺掉他了。
事實上,里奧斯正是吉普森用麥克格文的手槍幹掉的。
這不僅僅是嫁禍麥克格文,而且更深一層的考慮,那就是殺人滅口。只要里奧斯一死,永遠也沒人知道里奧斯曾經與吉普森實施過“交換殺人”……
想想也是,麥克格文只是暈過去,最終肯定會醒來——如果里奧斯得知麥克格文並沒有死,而里奧斯殺掉丹尼爾卻是事實,那他肯定要扒了吉普森的皮!
只有讓里奧斯永遠閉嘴,這才是最佳選擇。
吉普森與里奧斯沒有仇怨,這也算是“無動機殺人”,警方事後也不會懷疑兇手是吉普森。而殺死里奧斯的手槍則是麥克格文的,他恐怕跳進黃河也洗不清自己的嫌疑。
按照劇本,這一切可以說幾乎是“天衣無縫”,近乎完美。
然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事情再一次起了突變。
以林雷的推測,里奧斯反悔了。
是啊!
殺人這麼大的事,即使前面密謀好了,後面分分鐘也會翻悔的。
大概,可能,也許里奧斯找到吉普森,騙他說自己已經幹掉丹尼爾了——里奧斯的如意算盤打得比吉普森更精!
以林雷的猜測,里奧斯大概是這麼想的:
我的目的不就是想讓麥克格文死麼?
OK!
現在麥克格文被幹掉了,我的目的當然達到了!
至於什麼“交換殺人”——呵呵,吉普森兄弟,你太年輕了,你殺人的事哥絕對不會告訴別人,但是哥現在要做個守法好公民……哥先撤了,兄弟你慢慢陪警察玩……
當然,這是里奧斯的想法。
他的說辭,應該是騙吉普森說,他已經幹掉丹尼爾了——既然事情完成,那就各回各家吧!
按照里奧斯的想法,等吉普森回庫克山莊發現丹尼爾根本沒死的時候,自己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到了此時,吉普森肯定腸子都悔青了,但又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不然能怎樣?
承認自己與里奧斯“交換殺人”?
你是殺了麥克格文,人家裡奧斯可沒殺丹尼爾喲!
可惜,吉普森的智商與里奧斯相比,不遑多讓。
他聽說丹尼爾已經被幹掉,心裡自然是大喜過望,抽冷子用麥克格文的手槍,幹掉了里奧斯。
所謂的“爾虞我詐”,大概也就是說的這兩個人吧!
然而他們與真兇相比,那實在是差的太遠太遠了……
你們這麼牛逼,你們媽媽知道嗎——哦不,吉普森,你用人家麥克格文的手槍殺人,你也不問問人家同意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