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國外警察界還有偵探等級這個說法?
那林雷自己,必然要獲得偵探等級才行啊!
人生在世,誰不想活得更加精彩呢?
破案是自己的職責,贏得身份和地位,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說好聽點,這叫爭取上進。
說通俗點,那就是獲得更高的地位。
人,都是自私的動物。
先前林雷對於升職的事情,一直不是特別在意。
這並不是因為林雷腦子進水,而是林雷長久以來在紀律部隊養成的習慣。
在國內的話,升職與否,還是聽上級安排為好。
但是現在出國了,那麼情況就不一樣了……
更何況這個“偵探等級”並不是警銜,而是一種榮譽稱謂,代表著能力和身份地位。
這種東西,林雷怎麼可能拒絕?
說得再冠冕堂皇一點,林雷的身份地位越高,能夠接觸的案件也就越多。
難道不是嗎?
不管是在緬國也好,還是現在在曰本,林雷做什麼事,都是“名不正則言不順”。
其實說白了,不就是因為林雷沒名氣,身份不行麼?
現在,機會來了……
曰本警方將山中寺密室殺人案共享給國際警察界,大家一致認為,能夠破獲這起案件的警察,足以獲得“偵探”稱號。
喬嫣打探得知,其實是曰本警方希望東京警視廳的明智光輝警視能夠獲得“偵探”這個稱號,所以才把案子共享給其他國家的警察。
而喬嫣的老師,米國的麥克警督,正好是偵探界的“資深偵探”,他當然知道有這麼一個榮升“偵探”的機會。
喬嫣把這個機會“要”了過來——由麥克警督寫了一封推薦信,推薦林雷來破案。
山中寺密室殺人案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刑事案件了,而更像是一次考試。
曰本的明智光輝想透過這個案件榮升“偵探”,那就不能拒絕其他國家警察的挑戰。
只有接受挑戰,才有說服力嘛。
當然,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個警察嚮明智光輝挑戰——
除了林雷。
林雷的推薦信,是喬嫣私自“運作”來的,並沒有公之於眾,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公佈都行,一切由林雷掌控。
至於喬嫣是如何“運作”的呃,林雷已經猜了個七七八八。
這世上若是有一千萬美元解決不了的事情,那就兩千萬好了……
呵呵,扯遠了。
喬嫣不一定是花錢,反正憑藉明大集團強大的財力和勢力,搞定一個美國警督,也不是什麼難事。
但是人家也只是提供一封推薦信,讓林雷有機會挑戰明智光輝而已。
這一切的關鍵,還是要看林雷自己,到底能不能破獲山中寺密室殺人案……